乳山市南黄镇钱保兰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发布日期: 16:11:52
  • 文章来源:乳山市南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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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保兰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乳集建(91.4)第10050242号遗失,土地面积103.55平方米,坐落为南黄镇宫家庄村,用途为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土地证乳集建(91.4)第10050242号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钱占川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