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继续执行《乳山市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乳政发〔2023〕4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银滩旅游度假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过对《乳山市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4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决定继续执行。
2023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