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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和省、市两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推动产业能源结构调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乳山法院成功审结一起涉及某生产高端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新材料企业的“执转破”案件,通过法治手段助力落后产能企业有序退出,实现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立审执”三位一体 推动“执转破”换挡提速
乳山法院“执转破”工作经过多年来实质化运转实践,逐步形成执破一体、以破促执、以执助破的工作格局。在此基础上,破产审判团队探索建立“立审执转破”全链条衔接机制,立足“诉源治理、内外联动、当破即破”三大核心,将破产条件审查的触角延伸到前端的立案、审判阶段。
2022年,乳山法院立案部门发现涉及威海某新材料公司的诉讼案件数量在短时间内增幅较大,立即向破产审判团队进行风险预警提示。经查,某新材料公司成立于2017年,主要生产高端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新材料。在生产线筹建过程中,因故生产筹备陷入停滞,债权人纷纷诉至法院。破产审判团队对该企业破产线索进行初步筛查,将某新材料公司列入破产审查范围。审判阶段,破产审判团队承办法官及时告知当事人审判、执行风险,做好破产受理前风险预警的同时,积极引导当事人提出破产申请;执行团队则通过执行财产查控系统快速查询债务人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等财产信息,第一时间将掌握的信息反馈给承办法官。
“立审执”通力合作,打通从“审”到“执”再到“破”的梗阻,推动乳山法院内部“立审执破”工作统一协调、衔接有序、运转高效。
“竞争+摇号”选任管理人 管理人履职更高效
针对单纯采取摇号、竞争或报价等选任管理人过程中不能兼顾公平竞争和择优选任的不足,日前,乳山法院制定了《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通过竞争+随机摇号方式选任管理人的实施办法(试行)》,并成立评审委员会,确立疑难复杂案件采用“竞争+摇号”方式选任管理人的新模式。
受理某新材料公司破产清算案后,乳山法院立即向符合条件的机构管理人发出邀请函,9家机构管理人报名参加本案管理人竞选。评审委员会经过严格评审,选出工作经验丰富、专业能力过硬、职业责任感强的前四名机构,经过两轮摇号,最终确定某律师事务所为某新材料公司破产管理人。随后,管理人迅速着手开展接管债务人财产、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筹备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工作,为后续破产财产处置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保证公平的基础上择优选择管理人,将权力放在阳光下运作,是提升我市破产管理人队伍水平的有益尝试。在法院的专业化指导及管理人的高效率运作下,某新材料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采取线上加线下的方式召开,一次性表决通过了破产财产变价、分配方案等全部事项。仅用时3个月便审结这起复杂案件,体现了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机制的制度价值。
府院联动 破解财产处置难题
为妥善解决企业破产处置相关问题,提高企业破产处置质量与效率,前不久,乳山法院联合乳山市委政法委、乳山检察院等17家单位出台《乳山市人民法院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正式建立我市破产府院联动工作机制。
该案,乳山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同步招商引资,不仅将破产财产的处置与乳山市政府2023年招商引资工作有机结合,还积极引导政府平台公司站在大力发展环保新能源产业、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政策背景下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承诺在网络司法拍卖两次流拍后保底接收某新材料公司原价值2亿余元的新材料制造设备。破产案件承办人在对该案回访时了解到,某新材料公司原有机器设备已重新进入市场,正积极进行招商引资,主动寻求对外合作,研究更具特色的材料体系制备方法和规模化制造技术,助力碳达峰和碳中和,为乳山市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某新材料公司破产清算案是乳山法院通过“立审执转破”机制加快企业出清、落实“破风”行动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了“立审执破”四个阶段的资源整合、优势叠加效应,及时识别企业破产风险,实现僵局企业高效、有序退出。今后乳山法院将充分利用好府院联动机制这把“万能钥匙”,积极稳妥推进破产案件审判进程,为实施市场化破产程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