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普及医药用品知识,提高市民合理购药、安全用药水平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医药知识,引导市民规范用药
患者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购药,临床医师是根据病症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要求:普通处方用药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用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多数情况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不会出现患者想买什么药医生就开什么药情况。同时医疗卫生机构每季度开展家庭医生进社区进农村服务并进行用药指导。同时,医疗卫生机构每年会开展义诊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广场等活动,利用微信、抖音等社交平台、发放用药小贴士等,广泛宣传常用的药学知识和信息,让市民了解常用药品的正确使用。
二、发挥基层医疗工作者作用,让医生就在市民身边
我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每季度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慢性病分级管理工作,发挥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作用,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载体,指导社区、乡、村家庭医生做好全市慢性病患者的日常性监测建档、生活方式干预、长期用药、并发症预防干预等医疗保健服务,进一步发挥基层医院和诊所的防治作用,让慢性病患者在家门口得到更好的照顾,提供覆盖全市人民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同时为进规范临床药物的使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卫健系统每年定期开展抗菌药物、麻精药品、基本药物等药学知识培训及每月开展处方点评,通过培训和处方点评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当好人民群众的健康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