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3年05月11日我局拟对乳山市沃力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一台有机热载体炉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5月11日-2023年05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631-6660338
电子信箱:rshbjxzxkk@wh.shandong.cn
通讯地址:乳山市深圳路市民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2645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乳山市沃力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一台有机热载体炉项目 | 乳山市沃力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乳山市大孤山镇万户村牟家岭处 | 烟台鲁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拟在厂区内新建锅炉房,增设一台10t/h生物质导热油炉,建成后现有的4t/h及2t/h的燃气锅炉作为备用锅炉。产品产能不变。 | (1)废气 生物质导热油炉安装低氮燃烧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40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 (2)废水 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 (3)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生物质炉渣、废布袋、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间(2#锅炉房内,面积20m2),统一收集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导热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2#锅炉房内,面积20m2),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