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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我市社会信用建设体系规范化、系统化。市社会信用中心将于5月18日起对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双公示”、信用修复、信用承诺、联合奖惩、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具体督导检查内容如下:
一、“双公示”工作方面
主要核查各相关单位2023年以来产生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在乳山市社会信用管理平台的归集情况,包括案卷总量、文书号连贯性,并随机抽取部分案卷,核查信息上报准确性,检查结果将纳入年度考核。
请今年以来向乳山市社会信用管理平台归集过“双公示”信息的部门、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未向市社会信用管理平台归集过“双公示”信息的部门、单位,请按照附件2格式于5月17日前将情况说明的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市社会信用中心邮箱。
二、信用修复工作
按照《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各级有关部门在对企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告知行政相对人失信行为类型、最短公示期和修复流程等内容,并广泛宣传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政策,主动帮助已履行处罚的企业完善修复材料,降低行政处罚的不良影响。市社会信用中心将每季度进行实地检查,主要检查信用修复的质量和数量,信用修复完全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
三、信用承诺工作
根据《威海市全面推进信用承诺工作方案》要求,请各相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继续开展信用承诺相关工作,并于每月20日前将上月产生的信用承诺信息,按模板(附件4)归集到乳山市社会信用管理平台,不报送视为无新增数据。市社会信用中心将各部门、单位信用承诺书使用领域、数量情况及信用承诺信息归集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四、联合奖惩工作方面
各相关部门根据市社会信用中心每季度印发的《关于发布诚信“红黑榜”名单的函》的要求,需将“红黑榜”名单信息嵌入到相关的审批、监管等工作流程中,在法定权限内对相应信息主体实施主动审查、联合奖惩,确保联合奖惩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建立每月报送机制,每月15号前向社会信用中心邮箱报送联合奖惩案例情况(附件5、6);社会信用中心将每月对各相关单位报送的联合奖惩信息的情况及台账记录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纳入年度考核。
五、分级分类监管方面
出台分级分类监管办法的部门在进行行政监督检查时,需在大数据平台上调用国家、省推送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社会信用中心将实地核查各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上的调用情况及台账记录情况。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前期各自制定的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进行修订,将综合运用国家、省推送的公共信用评价结果纳入到各自的评价体系中,并根据上级部门最新文件标准进行完善,形成既充分应用上级评价,又结合地方特色的分级分类监管新机制。相关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应用红头文、带文号正式印发,并于5月30日前将盖章扫描件报市社会信用中心公务邮箱。尚未出台分级分类监管办法的部门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和其他区市,尽可能多的出台分级分类监管办法,相关文件制定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联系人:联系电话:6660206 邮箱:rssshxyzx@wh.shandong.cn
附件:1.《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名单》
2.《情况说明》
3.《威海市全面推进信用承诺工作方案》
4.《信用承诺导入模板》
5.《乳山报执行结果反馈模板》
6.《乳山报联合奖惩名单》
乳山市社会信用中心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