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中小投资者】北交所上市公司转板申请的合规要点解读(三)
  • 发布日期:2023-06-14 14:15:43
  • 文章来源:乳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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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上市公司原为新三板挂牌公司,结合新三板的特殊情况,北交所上市公司的转板过程中可能在信息披露要求方面受到重点关注:

由于北交所上市公司自新三板挂牌起即为公众公司,其提交转板申请的报告期内基本涵盖了公司自新三板挂牌起的期间,因此,在申请转板时,其自新三板挂牌起的信息披露与转板时的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因涉及此前的信息披露合规,将会是上交所和深交所审核转板申请时的常规问题。北交所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规定遵循了上市公司监管的一般规律和基本要求,在信息披露标准上与创业板、科创板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总体保持一致。同时,为了契合北交所上市公司主要为中小企业的特点,北交所对信息披露方面的规定更加细化。例如,北交所提高了对股票异常波动和传闻澄清、股份质押和司法冻结、诉讼仲裁等事项的披露要求,明确了员工持股计划和员工股权激励的具体披露安排,且对应披露的交易事项(包括关联交易)的披露标准、就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和就关联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要求更为严格。

拟有转板计划的北交所上市公司,应当更加重视公司信息披露与日常合规管理,以避免在转板申请时在有关方面受到挑战。

《中国证监会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转板的指导意见》出台后,中国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组织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做好转板各项准备工作,并根据试点情况,评估完善有关制度安排。随着境内多层次资本市场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北交所上市公司转板试点的逐渐成熟,各交易所在未来将会建立更加紧密的联系与沟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转板制度出台后,也将倒逼北交所继续完成深化改革,以更好地体现其包容性、创新性、服务性的特点。未来在满足合规要求、信息披露要求的基础上,上市公司将拥有更多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