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城区办)中心学校、市直各学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现就做好2022-2023学年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有较强的社会适应力和沟通能力,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的好评。
3.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勤于思考,善于质疑,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本学年体质健康测试和艺术素质测评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因病或残疾免予测试的除外);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尊重、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日常生活劳动、集体劳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
4.参评对象为学校所有在籍在校学生(今年已被评为山东省、威海市优秀学生的不再推荐)。
(二)优秀学生干部
除具备优秀学生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工作能力,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热忱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2.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所从事的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
3.参评对象为在籍在校学生且在推荐学校任班委以上职务(今年已被评为山东省、威海市优秀学生干部的不再推荐)。
二、工作要求
1.严格程序,公开评选。为保证评选程序科学严谨、评选工作公开透明,各学校要成立评选组织,制定实施方案,规范评选程序,完善评选制度,强化外部监督,评选实施方案要向全校公布,评选过程要向全校公开,评选结果要在全校公示。学校评选分为班级和学校两级,分别成立班级评选小组和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负责班级评选和学校推荐评选。班级评选小组由班主任牵头成立,成员包括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由校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分管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代表、任课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成员必须与推荐人选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班级评选采取直选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皆可报名参加。班级评选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审核参选人材料,组织参选人公开竞选,当场唱票并公布投票结果,确定人选上报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班级评选小组提出的人选进行审核。评选会议程序一般为审阅学生材料、讨论、投票和结果统计,投票为无记名投票,统计结果当场公布。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列,确定拟推荐人选。评选结果需由推荐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2.坚持原则,严格审核。各学校要按照评选标准,严格审核学校或班级的推荐名单,对不符合评选标准和弄虚作假的要坚决取消其资格。推荐名单审核确定后,要在校园内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学校及班级、学号、在所属学校学籍注册时间和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优秀学生干部拟推荐人选还应包括任职学生干部时间、职务)、主要事迹、异议反映联系方式等。公示无异议的方可上报。公示有异议经查实撤销者由下一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