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1083004227827M/2023-02139 | 文号: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乳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时间: | 2023-06-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为做好2023年度政务公开评估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威海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威海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威政公开组发〔2023〕1号)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评估考核原则和对象
(一)评估考核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坚持立制强基、突出重点;坚持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工作落实与社会客观效果评估相结合,全面准确评价考核对象工作实绩。
(二)评估考核对象。各镇,市直各部门、单位,滨海新区、经济开发区、城区街道,部分驻乳机构、公共企事业单位。
注:公共企事业单位考核纳入其主管单位考核中。
二、政务公开考核内容
评估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决策公开、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管理和服务公开、重点领域公开、疫情防控、政策发布与解读回应、政务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强化组织管理和基础工作等方面:
(一)决策公开。包括规划计划、重大行政决策公开、规范性文件、会议公开、政府开放日等。
(二)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包括重点项目建设、精致城市、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和民生实事项目执行情况等。
(三)管理和服务公开。包括优化营商环境和减税降费等。
(四)重点领域公开。包括重大建设项目、住房保障、教育信息、就业创业、公务员招考、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
(五)疫情防控。包括精细化公开疫情防控信息等。
(六)政策发布与解读回应。包括政策文件发布、政策咨询、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
(七)政务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包括网站集约化建设、专栏建设、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信息查询、新闻媒体平台、新闻发布会等。
(八)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九)组织管理和基础工作。包括组织领导、工作保障、制度规范、考核督导、信息报送、依申请公开等。
三、方法和步骤
(一)日常考核(50分)
1.具体内容: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威海市政府办公室、乳山市政府办公室通报的应公开未公开或未整改到位的。
评分标准:每通报1次扣2分,此项由市政府办公室提供。
2.具体内容:未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不少于3种方式解读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文件的。
评分标准:每通报1次扣2分,此项由市政府办公室提供。
3.具体内容:对依申请公开件办理不及时、答复中出现被动、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被纠正的。
评分标准:每发现1起扣20分,此项由市政府办公室提供。
(二)集中考核(40分)
具体内容:按照上级考核指标完善季度、年度考核信息并准备资料。
评分标准:季度、年度考核信息,未按时完善和报送材料的1次扣8分,季度考核被上级通报的1次扣8分。
(三)基础管理考核(10分)
具体内容:未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未制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登记表》,建立信息公开先审后发等相关工作流程的;未制作《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各栏目要求的;未按照流程报备网站栏目、政务新媒体账号、人员变更的;未妥善保存依申请公开件办理过程信息,包括申请书、答复书、答复文件和发送记录等档案的。
评分标准:每缺少1项扣2分。此项由市政府办公室提供。
四、考核结果运用
实际考核分数5分,按百分制预置100分最终换算,由日常考核、集中考核、基础管理考核三项构成,分别按 50%、40%、10%的权重计入年度综合考核成绩,凡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不扣分,60分以下的扣5分;得分在60分至90分之间的,按得分与90分的差值乘以0.1为扣分值。
本细则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