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社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职业技能培训有关政策和资金保障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72号)、《威海市人社局 威海市财政局关于明确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威人社函〔2021〕31号)、《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等文件规定,脱贫享受政策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及脱贫家庭子女、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应届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失业人员等群体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可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现将2023年第一批职业培训补贴相关情况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与公示内容不符现象,请予以举报。公示时间为6月19日—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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