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10830043670028/2023-01499 | 文号: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乳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时间: | 2023-06-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根据《乳山市区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办法》、威海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公共服务行业人员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市启动菲格尔小区空置公租房项目的配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基本情况
菲格尔小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坐落于天津路59号(山东富豪菲格尔皮具有限公司东侧),单套建筑面积77㎡左右(合租型)。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与工作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保险且处于在缴状态;2.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3.从事城镇医疗卫生、教育、公交、环卫、物业等公共服务行业人员。
(二)其他符合《乳山市区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办法》的住房困难群体。
三、提交资料
(1)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2)《乳山市区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表》、《乳山市住房租赁补贴单位申报表》(表格附后);
(3)包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4)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四、申请流程
1、用人单位汇总员工需求,统一组织办理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向注册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进行申报。
2、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提交住建部门并进行公示,住建部门收到移交的申请材料后协调民政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配合完成审核,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住建部门进行公示。
3、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租对象,安排配租办理入住。
四、租金及其它费用标准
(1)租金标准。
菲格尔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为8.5元/月/平方米。视补贴面积情况,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实行租金减免。新就业无房职工减免60%,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减免40%。
(2)其他费用标准。
水、电、天然气、暖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物业管理等费用按相关部门统一标准收取。
五、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
城区街道办事处一楼东。咨询电话:0631-6664657;0631-6656224。
附:1.《乳山市区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表》
2.《乳山市住房租赁补贴单位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