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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3年07月19日我局拟对威海恒邦化工有限公司含金多金属矿有价元素综合回收技术改造项目配套110kV恒邦站输变电工程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7月19日-2023年07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631-6660338
电子信箱:rshbjxzxkk@wh.shandong.cn
通讯地址:乳山市深圳路市民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邮编:2645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威海恒邦化工有限公司含金多金属矿有价元素综合回收技术改造项目配套 110kV恒邦站输变电工程 | 威海恒邦化工有限公司 | 乳山市下初镇驻地 | 山东鲁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2台50兆伏安变压器,电压等级为110/10kV,户外布置。新建无功补偿容量 2x(3.3+3)兆乏,新建110kV变电站综合配电楼1座及配套设施,总占地面积7490平方米;新建110kV架空线路两回,一回自220kV车道站出线至新建恒邦变电站路径长度11.64公里,一回自110kV下初站出线至新建恒邦变电站,路径长度 3.12 公里。 | (1)施工期 施工建筑材料堆放场等临时用地尽量考虑在临时征地范围内设置,施工结束后立即进行生态恢复;生活污水依托站外公共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量小,对环境的影响也是暂时的;洗车废水收集至沉淀池,处理后废水均回用于绿化,不外排;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尽可能减少鸣笛;施工场地定期进行洒水保湿;施工现场设置围挡,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密闭运输,减少沿程抛洒;施工机械检查维修;施工废料部分可回收利用,剩余废料由施工单位及时清运处置;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施工单位收集后交资质单位处置。 (2)运营期 运行期间不新增劳动动员,不新增生活污水外排;主变等主要声源设备合理布置,利用建筑物的阻隔及距离衰减减小噪声的影响; 运行期变电站产生的废旧蓄电池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油池临时贮存,最终由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固体废物。 变电站厂界外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小于评价标准限4000V/m;磁感应强度小于评价标准限值100μT;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输电线路部分严格按照设计规程进行架设。 按照《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 》(GB50229-2019)规定设置了主变贮油坑等事故油收集系统。主变贮油坑等事故油收集系统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采取了防渗处理;变电站设置了在线监测装置、报警仪等自动保护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