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国华半岛南U2场址海上风电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发布日期:2023-07-05 16:33:43
  • 文章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乳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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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国家能源集团国华半岛南U2场址海上风电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家能源集团国华半岛南U2场址海上风电二期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威海乳山市境内南部海域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安装35台单机容量8.5MW的风力发电机组,规划容量为300MW。本项目与一期项目共建1220kV海上升压站,风电机组发出电能通过35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1220kV海底电缆登陆接入陆上集控中心。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国能山发(乳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508606333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青岛浅海海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女士

联系电话1345556808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路链接

请您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国能山发(乳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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