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纪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棚改、旧改小区增设充电设施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单位严格按照《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中“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要求审查棚改、旧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确保小区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对于已建成的小区,可参照《乳山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相关要求,小区内增设便民配套设施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业主协商同意后,按程序配建。
乳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