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市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6号代表建议(关于棚改、旧改小区增设充电设施的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日期:2023-08-01 14:13:06
  • 文章来源:乳山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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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纪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棚改、旧改小区增设充电设施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单位严格按照《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中“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要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要求审查棚改、旧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确保小区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对于已建成的小区,可参照《乳山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相关要求,小区内增设便民配套设施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业主协商同意后,按程序配建。

乳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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