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海域使用管理,保护海洋渔业资源,保障渔业航道畅通和通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通告如下:
禁渔期即将结束,擅自占用南黄岛东西两侧渔业航道、设置养殖设施的养殖户,你的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危害到渔业航道通行安全,限于2023年8月17日前自行拆除清理非法占海设施及养殖物,排除妨碍、恢复海域原状;逾期未自行拆除清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将依法代履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业主自行承担。
如果不服该通告,你可在收到本通告之日起60日内向乳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依法向青岛海事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乳山市海洋发展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