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委员第68号提案“关于冯家镇308国道与22县道交界路口安装红绿灯的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日期:2023-08-02 15:57:28
  • 文章来源:乳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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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琦、姜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冯家镇308国道与22县道交界路口安装红绿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委员所提冯家镇308国道与县道22县道宋冯线交叉T型路口设置交通信号灯的问题,交警大队相关业务科室及辖区中队对308国道与22县道宋冯线交叉路口进行了现场调研及数据分析,通过调研及数据分析并依据GB14886-201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的要求,设置信号灯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条件(主要道路双向高峰小时流量900pcu/h,流量较大道路单向高峰小时流量340pcu/h),二是任意连续8h的机动车小时流量条件(主要道路双向任意连续8h平均小时流量600pcu/h,流量较大次要道路单向任意连续8h平均小时流量150pcu/h),三是交通事故条件(连续三年,平均每年发生5起以上交通事故,从事故原因分析设置信号灯可以避免事故发生的;或连续三年平均每年发生1起以上死亡事故)。据统计,308国道与22县道宋冯线高峰时段,308国道双向机动车流量626pcu/h,22县道宋冯线单向最大流量90pcu/h,平峰时段308国道双向机动车流量507pcu/h,22县道宋冯线单向最大流量60pcu/h。综合分析路口流量条件、事故条件,达不到设置信号灯的标准,不建议设置交通信号灯。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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