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引导网红正能量,规范网络新秩序,倡导网文化新风尚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对于建议中的“一堵”,我局可以配合开展工作,通过网安部门对网红发布的低俗、负面信息进行限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网红进行相应的批评教育,引导其传播正能量。
二、对于建议中的“三疏”,我局暂无法提供有效支持。原因如下:
1.公安部门宣传内容具有特殊性。我局宣传内容及过程中涉及某些保密性内容,不适宜网红参与;同时公安宣传工作有严肃、谨慎及权威性等要求,若网红参与公安宣传工作可能会使宣传性质偏向娱乐性,从而影响公安队伍形象。
2.网红管理方面存在漏洞。网红均为自媒体,监管存在一定的缺失,无法保证合作的网红能够一直传播正能量并保持正面形象,因此一旦出现问题很有可能会引发负面舆情,有对公安宣传内容的专业性及权威性造成不良影响的风险。
3.专业不对口。公安部门无法为网红提供所需的资源,同时对于组织网红培训也无能为力。
乳山市公安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