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77号提案(加强疫情防控医药基础+应急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日期:2023-08-02 09:14:13
  • 文章来源: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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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丹丹、王慧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医药基础+应急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药品安全监管职能,我局一直高度重视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在新冠肺炎流行的特殊时期,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我局采取多种举措,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努力使辖区内的药品零售企业管理逐步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一、 做好用药的使用宣传的问题

一是加强药品供应和质量监管工作。在每年对辖区内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100%全覆盖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市场流通的疫情防控类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合法有效。二是及时与各药品零售总部沟通,对布洛芬、各类清热解毒药等紧缺药品实行拆零限购,尽可能多的让群众买到急需药品。三是面对新冠病毒肺炎在全国范围内的爆发流行,消费者盲目囤积涉疫药品,导致部分药品一度紧缺,每日调度辖区内药店疫情防控用药品和器械的库存及销售情况,及时上报相关数据,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四是加强正确的舆论引导。对网络上出现的“新冠吃药顺序”等各类信息进行科学解读,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相关合理用药知识、科学辟谣等相关信息,避免大家盲目的囤药,合理选用对症药物,消除公众恐慌情绪。

二、加强药品供应和质量监管工作

一是在每年对辖区内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100%全覆盖现场检查的基础上,我局进一步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市场流通的疫情防控类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合法有效,将涉疫药品的进货渠道、进货验收工作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保障产品质量。二是加强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培训。为进一步落实零售药店的主体责任,加强我市零售行业人员素质提升,我局每年定期召开全市药品零售行业从业人员培训会议,2022年至今共组织药店从业人员涉及疫情防控培训4次。三是开展疫情防控检查工作。我局每3个周开展一轮药店疫情日常疫情防控检查,对发现问题的药店进行整改,对“四类药品”销售不规范的药店进行停业整顿;对疫情防控不力的药店给予黄牌警告,疫情防控期间共计检查药店1300多家次,责改25家次,停业整顿7家次,黄牌警告药店13家,公示2个周。四是认真履行价格监管职责,积极作为,加强疫情防控商品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对药品经营者进行价格提醒告诫,发布《合法经营提醒告诫书》,开展疫情期间价格管控巡查,宣传打击哄抬物价的典型案例,保证涉疫药品质量安全及价格平稳。

三、加强过期药品的回收管理

针对过期药品回收问题,威海市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网站公告我市辖区内26家定点回收过期药品门店名单,各回收单位在门店显著位置挂“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单位”牌匾,发放过期药品回收箱、回收登记本等相关资料。2022年我局对过期药品定点回收门店进行全覆盖检查,要求回收门店严格执行《威海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销毁管理办法》,签订《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协议》《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承诺书》,规范过期药品回收行为,确保回收药品不出现外流的现象。

下一步,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加大对涉疫药品经营单位的检查力度,提高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能力;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正确消费,营造社会共建的良好氛围。

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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