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相关行业部门:
根据7月27日全省项目及资产管理座谈会议精神,按照威海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4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乳山市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请各镇(街)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和相关程序及时申报“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项目申报要聚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联农带农富农产业项目、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行动等任务,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有序入库。申报项目必须符合衔接资金支持使用方向,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使用其他资金安排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项目,鼓励从项目库中选择。
二、项目申报类别
(一)产业发展类
产业项目重点用于带动帮扶对象增收和村集体经济发展,鼓励围绕“品种更新、品质提升、品牌推广”多做探索,鼓励探索发展公益性质与经济效益兼顾的产业项目。
使用财政衔接资金扶持发展的产业项目,要落实土地指标、环评手续等环节,充分论证产业的市场风险和项目的可持续性;对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除具有明显公益性质外,原则上不得使用财政衔接资金建设。
对产业项目,根据帮扶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结合当地特色,以村为单位或通过镇域内多村联建、镇级统筹等方式组织实施,原则上不再实施跨镇及区级大型产业项目;产业项目形成的资产,仍然按照要求确权登记到村,确权时应当注意防止“确权分散”问题。
(二)就业项目类
包含务工补助、就业培训、创业、乡村公益性岗位等项目。
(三)基础设施类
小型农村基础设施项目重点支持基础条件较差、有明显短板弱项的村因地制宜补齐短板,改善村内生产生活条件;优先选择已经有村庄规划的乡村振兴千里山海路周边村、有保留提升价值的生态文明村和传统文化村、人口较多且老龄化程度较轻的中心村等,一个一个地逐村打造,减少每村修条路的补丁式项目。
小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以补短板为主,优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热点难点问题,严禁实施“造盆景”式项目。
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优先选择村级班子强、有良好组织能力的村实施。
(四)巩固三保障类
包含孝善养老、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小额信贷贴息等各类综合保障项目。
三、项目申报程序
(一)村级项目
1.村申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在认真分析当地资源禀赋、巩固成果任务、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形成村级申报项目申请书,并在村级事务公开栏公示5天,无异议后,向所在镇街提出项目入库书面申请。
村级申报必备资料: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项目公示资料、申报入库项目报告等。
2.镇街审核。镇街要加强对村级项目申报工作的指导。在收到村级项目申报入库申请后,镇街要及时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绩效目标、群众参与情况和联农带农富农机制等进行审核,确定申报市级入库项目,并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要做好项目综合排序,提出滚动实施建议,提前做好项目概算,确保入库项目不存在土地、环保、财政绩效评审等问题。审核通过后向市乡村振兴局报送报告。
镇街审核必备资料:镇街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申报入库项目报告、项目用地证明材料、项目概算材料等。
3.县审定。乳山市乡村振兴局提出年度项目库储备规模,并根据相关规划和政策要求,对所有申报入库项目进行评审,对项目是否属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与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等利益联结机制是否建立,是否具有较强带动能力、利益联结机制是否紧密、与群众生产生活是否紧密相关、资金使用效益高低等情况。市乡村振兴局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初步建议方案,提请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审定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同时在市政府网站予以公告公示。
(二)镇级、县级项目
镇级、县级项目,由项目单位提出项目建议,征求相关村意见后,编制入库项目申请书,并在相关村进行公示后,报送市乡村振兴局。
具体程序:申报入库镇级项目经镇政府会议审核,申报入库镇级(县级)项目经项目覆盖村会议研究同意并在村内公示、报县级报告、县级论证评审意见、县级审定意见、县级公示、县级公告。
(三)特殊项目入库
1.对跨区域化、规模化的项目,可以由镇街或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充分征求相关镇街、村居意见并履行公告公示程序后入库。
2.对因疫情、灾情等突发事件影响急需实施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优化项目入库及公示公告流程。
3.实施以工代赈项目,按有关文件要求,在履行“村申报、镇审核、县审定”程序后优先入库。
四、项目申报规模
2024年入库项目投资总规模和项目数量按照2023年度到县衔接资金规模的1.5-2倍确定;已入库但当年未实施的项目可直接纳入次年项目库。
对于申报入库项目前期论证充分,入库程序及资料真实完备,项目实施进度快、资金支付率高、与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项目绩效评价效果好及群众积极支持、产业项目发展好、带动能力强的项目予以优先安排资金。
五、项目申报要求
(一)高度重视。建立乡村振兴项目库是完善项目申报,实现公开择优选项目的基础性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的有效手段,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层层压实“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工作人员逐一核查把关项目”的工作责任体系,确保项目申报入库程序履行完备,资料真实可靠,项目实施质量高、绩效优、带动力强,能顺利和完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绩效目标。
(二)精准筛选。各镇(街)、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综合考虑并结合实际,按照国家、市级和县级关于衔接资金使用方向的相关政策规定科学策划、规划项目,精准确定申报项目,严禁申报涉及负面清单项目。已有财政性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或已安排财政性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衔接资金,项目不得入库。本次项目申报入库工作原则上在2023年10月底全面完成。
(三)严格纪律。在项目申报入库全过程中,各级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从严把握政策标准,严守廉政底线,不得优亲厚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和失职渎职,禁止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项目套取、骗取财政衔接资金,一经发现则依纪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各级要同步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耐心回应群众反映和关注问题;要坚持项目申报入库“二公示一公告”制度,充分发挥“12345”监督举报平台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作用,确保项目申报入库阳光下操作。
附件:1.申报纳入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申请书.docx
乳山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