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燃气种类和气质成分等信息公示
  • 发布日期:2023-08-03 16:15:23
  • 文章来源:乳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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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乳山市燃气种类和气质成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气质种类

我市燃气气质种类主要是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

二、气质成分

1、液化石油气(商品丙丁烷混合物):符合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GB 11174-2011),其中C3和C4含量不小于95%,C5及C5以上化合物含量≤3.0%(v/v),总硫含量≤343(mg/m3)。

2、天然气:符合国家标准《天然气》(GB 17820-2018)中一类天然气规定,其中高位发热量>34(MJ/m3),总硫含量≤20(mg/m3),硫化氢含量≤6(mg/m3),二氧化碳(v/v)≤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