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体育锻炼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收到您的建议后,通过电话与您沟通,了解到您提出的完善我市体育锻炼设施的建议主要包含以下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体育健身器材破损需要维修,二是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
针对体育健身器材破损需要维修的建议,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办法》规定,处于保修期内的器材因其自身质量问题而损坏的,器材接收方应及时联系供应商,由供应商免费维修或更换;超出保修期的器材由供应商负责维修,维修产生的费用问题应通过三方协议明确;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使用寿命期的器材应予报废,由器材接收方拆除;对安全使用寿命期内的器材进行拆除,应在原址或择址配建同等数量的器材。
针对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的建议,我们坚持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层次、个性化的健身需求为目标,充分深入基层调研,倾听群众心声,4月1日起,全市中、小学体育场地免费对外开放,具体开放时间:
学段 时间 | 工作日早晨 | 工作日晚上 |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 |
中、小学 | 5:00—6:30 | 18:30—20:30 | 上午6:00—10:30 下午 14:30—20:30 |
公办高中 | 暂不对外开放 | 暂不对外开放 | 上午 6:00—10:30 下午 14:30—2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