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杰、宫本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反教育内卷”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背景
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坚决纠正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等突出问题,树立教师队伍良好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市教体局多措并举,打出“组合拳”,切实整治有偿补课。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有偿补课主体责任
有偿补课一直是我市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市教体局先后出台了《乳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乳教体字〔2019〕21号)《关于开展集中整治有偿补课行为的实施方案》(乳教体字〔2021〕41 号)等文件,加大对有偿补课的治理力度。学校是有偿补课整治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教育、监督和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学校均成立了有偿补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有偿补课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组织专门巡查力量,开展明察暗访,加强常态化巡查。
(二)建立治理有偿补课监控机制
各单位每学期通过召开家长、学生和教师座谈会等方式,逐人摸清、摸实教师有偿补课参与情况,并建好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学校在校园网、公示栏、微信群等处公布“教师有偿补课”投诉电话、邮箱,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市教体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有偿补课领导包联责任捆绑,大力开展有偿补课集中整治活动,创新教师有偿补课集中整治形式,实行层层监管,形成全覆盖的责任体系
(三)开展治理有偿补课公开承诺
各单位每学年要组织一次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学校向市教育和体育局和社会公开承诺,教师向学校和家长公开承诺,家长向学校和教师公开承诺,共同营造治理有偿补课的良好氛围。
(四)实行无偿课外辅导登记备案制
如确有学生需要教师进行辅导、补习的,教师必须于辅导
补习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好无偿课外辅导情况登记表,经学校调查批准后进行辅导补习。每次辅导补习仅限1名学生,每学期累计不得超过3名学生。学校要根据教师备案情况,安排人员进行抽查。所有备案内容必须准确无误,凡是与备案内容不一致的,漏报瞒报的,均按有偿补课处理;发现在职教师未经备案登记进行校外辅导行为的,不论人数多少,均按有偿补课行为对涉及教师进行从严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市教育和体育局、各学校在媒体、
网站、公示栏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信箱,明确责任人,确保工作时间通讯畅通,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对教师有偿补课问题的监督,逐件落实回应,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是加大调查处理力度。市教体局将整治有偿补课纳入对各中小学校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并查实的,当年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取消三年内职称晋级和评先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对相关教师进行严肃处理。对发现有偿补课的学校,取消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包领导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根据性质和严重程度,给予校长及相关包联责任人相应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