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1083749850904T/2023-02497 | 文号: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乳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文时间: | 2023-08-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监督方式
为保证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许可执法行为公开、公平、公正,维护行政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特将乳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诉举报电话公示如下:0631-6660308。
救济渠道
可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乳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乳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不服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乳山市人民政府(山东省乳山市胜利街78号,0631-665102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乳山市人民法院(山东省乳山市胜利街46号,0631-6870666)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