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王秀敏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终身不得从事食品安全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提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因与当事人联系未果,现依法向当事人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限当事人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学庆, 电话:0631-6869305,联系地址: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环路12-1号)
拟处罚当事人:王秀敏
附件:拟从业禁止行政处罚告知书.docx
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