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城市社区食堂建设指导意见
  • 发布日期:2023-09-20 10:04:48
  • 文章来源:乳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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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城市社区民生服务水平,满足社区居民优质、价廉、 卫生、便利餐饮需求,解决老年人一顿热饭的问题,按照“市场 化运作、便利化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可持续发展”的原

则,制定社区食堂建设指导意见如下:

一、建设目标及模式

社区食堂规划建设,由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选择条件成 熟的社区建设社区食堂,择优确定社区食堂经营主体。社区食堂 经营主体开展自主经营,突出公益属性,兼顾微利,模式上主要

分为三类:

(一)社区养老设施型。依托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

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改扩建,积极引导社区居委会、服务企业、社 会组织、志愿者等多方参与,建立以社会化、品牌化、连锁化运

营为主的多元化投入经营机制。

(二)养老机构延伸型。通过引导养老机构发挥资源优势, 向周边社区老年人开放机构食堂,为居家老年人提供配餐、供餐、

助餐服务。

(三)独立建设型。鼓励有意愿参与社区食堂的餐饮企业, 在社区内按照社区食堂建设和服务标准要求独立打造,由企业自

主经营。

二、 工作标准

(一)食堂选址标准。原则上对社区老年人就餐意愿强且确 定就餐登记数量达到60人以上的,单独建设社区食堂。社区食 堂应选址在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相对集中、无污染、无危害的安全 区域内,尽量选取一层或低层,配置无障碍设施要适合老年人的

生理特点和生活需要。

(二)食堂建设标准。社区食堂用房应符合结构安全要求及 消防安全标准,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左右,配备必要的膳食加工、 厨具等餐饮设备和暖气、空调等设施设备,装修简朴、环境舒适、 卫生整洁,食堂内合理进行适老化改造(包括防滑地面、扶手、

地面引导标识等),设置老年人选餐、就餐区。

(三)食品原料标准。社区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

安全操作规范》开展经营活动,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四)外观标识标准。按照市民政局的设计标准,规范装修

社区食堂门头牌匾,统一标识。

(五)经营主体标准。社区食堂应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 证》,食堂经营者应为在乳山市登记注册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证》的餐饮企业(养老机构延伸型除外),有成功经营快餐或食 堂经验,拥有正在运营的餐饮门店或食堂,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负面舆情,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社区食堂从事 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及送餐人员等均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六)服务保障标准。社区食堂面向全年龄段群体提供一日 一餐或一日两餐服务,营养师根据老年人用餐特点,设计制作适 合老年人消费习惯的营养配餐。原则上老年人早餐套餐价格不高 于 5 元(至少有鸡蛋、奶制品、稀饭及主食),午餐套餐价格不 高于10 元(至少有一荤两素一汤、稀饭及主食或水饺、包子、

面条及小菜)。

(七)登记管理标准。由市民政局依托威海市12349乳山站 安装社区食堂监控系统,每处社区食堂配置助餐、人脸识别等管 理系统子系统,为7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制发“社区食堂老年人 就餐优惠卡”,老年人凭有效身份证件等办理。优惠卡实行实名

制,不得转让、借用,每人每餐只能持卡优惠消费1 次。

三、 政策支持

(一)优先提供用房,用房由街道提供的,免房租至少五年。

社区食堂符合《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完 善社会福利场所有关价格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19〕98 号)相关规定的,其经营所需的水、电、暖、燃气执行居民价格。

社区食堂应向有关单位提交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二)给予建设补助。对按标准建设完成并正式运营社区食 堂,经验收合格后,市财政按照每平方米400 元标准给予一次

性建设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6 万元。

(三)给予运营补助。按照社区食堂日均服务老年人数量给 予一定的运营补助。对日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服务 70 周岁以上老年人20—50人、51—80人、81—100人、101 人 以上,且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满意率达到90%以上的社区食堂, 运营满1年后,分别按照每年4万元、6万元、8万元、10万元 标准给予市级运营补助,连续补助3年,以促进社区食堂发展壮

大,达到适应市场竞争服务老人的目的。

四、 有关要求

(一)要科学选择地址。社区食堂建设是重要的民生工程, 市民政局要结合辖区实际,统筹谋划,科学制定具体的工作推进 计划,按照“成熟一处、建设一处”的原则,牢牢把握选址关键 环节,依托社区居委会,发挥社区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作用,对辖 区内70 周岁以上老人的信息进行采集,确定受众群体的数量, 为社区食堂建设提供数据支撑。在具体位置确定上严格把关,充

分考虑老人行动不便的实际,把交通便利作为选址的重要条件之

一;在装修风格和饭菜品种搭配上,要突出适老性的特点,以赢

得老人们的欢迎。

(二)要加强监督检查。市民政局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 与市财政局共同根据刷脸次数、消费数据确定补助资金,对弄虚 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要会同财政、审计部门取消补助资格并追 缴各类补助款,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 对社区食堂的设施安全和食品卫生检查,确保社区老年人吃上 “放心餐”。市民政局作为建设主体,负责区域统筹、选址、规 划建设和扶持资金的申请、发放、使用监管,加强日常业务指导、

安全生产和监督检查。

(三)要做好宣传工作。社区食堂建设利于老人、家庭,各 街道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引导社 会力量参与管理和运营。各社区要主动向社区居民推广介绍,采 用发放明白纸、致社区老年人一封信等形式,并在适当位置张贴 宣传资料,对这项便民举措进行广泛宣传,引导有需求的老年人 到社区食堂就餐。注重收集老人对社区食堂饭菜的意见建议,督 促社区食堂改进服务质量。要依托各种渠道积极宣传,扩大社区

食堂的影响力,让社区食堂惠及更多老年人。

乳山市农村幸福餐桌建设指导意见

为了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就餐需求,不断增加养老服务有 效供给,提高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覆盖面,有效解决老年人吃饭问 题,按照政府领导、市场运作、机构服务的方式,实现为老人提

供更多助餐服务,不断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工作目标

坚持成熟一处建一处的原则,积极探索适合村情的农村助餐 服务模式,逐步探索建立幸福餐桌(暖心食堂)“老人交一点、村 里补一点、爱心人士帮一点、政府扶一点”的市场化和社会化相 结合的机制,持续满足农村老年人特别是低保、高龄、独居、残 疾、失能、失智、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就餐基本服务需求,解

决农村老年人“一餐热饭”问题。

二、 重点任务

(一)保障组织实施。幸福餐桌建设由所在镇政府、村(居 ) 统一负责组织实施。以镇政府为单位,统筹考虑所辖区域村情, 原则上对农村老年人就餐意愿强且确定就餐登记数量达到10 人以上的,可以设置农村幸福餐桌。择优选择幸福餐桌建设模式、 开展配送餐服务的养老机构,合理确定村民助餐服务价格、政府

补贴标准等。

(二)确定服务群体。幸福餐桌面向村(居)内老年人开放。

由镇、村(居)统筹考虑,原则上对村(居)内低保、高龄、残

疾、失能、失智、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实施价格优惠,其他老 年人根据年龄结构及餐桌运营能力,合理确定享受幸福餐桌价格

优惠的老年人。

(三)明确场地要求。幸福餐桌应选址在村(居)内平坦区 域,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幸福院或者村内闲置场所,用房符合结构 安全要求,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简单装修改造,配备必 要的用餐基本设施和水、电、暖等设施设备,配备卫生间,选择

适合老年人的桌椅。

(四)建设模式。积极探索和发展适合村情的集中配餐型、 村级自营型、村级互助型、村级辐射型等幸福餐桌模式,有条件 的村要优先推广建设集中配餐型的幸福餐桌模式。其中,集中配 餐型(养老机构送餐模式),由村集体提供场地,与周边具备养 老资质的机构、组织等开展合作,由养老机构或专业服务组织集 中实现送餐、配餐服务;村级自营型,由村集体主办,聘请村内 闲置劳动力或委托专业的养老服务组织运营;村级互助型,由村 集体提供场地,由村内志愿者、爱心人士自发且有序地为本村内 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村级辐射型,在较大的中心村建

设幸福餐桌,辐射周边规模较小的村,提供送餐服务。

(五)保障食品安全。为幸福餐桌提供配送餐服务的养老机 构或者专业服务组织,应当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具备集体 用餐配送资质,具备配送餐所需的保温餐具、送餐车辆等设备,

所配送食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村(居)自营和村级互助的幸

福餐桌,应当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餐饮服务食品 安全操作规范》开展经营活动。自营和村级互助幸福餐桌采购或 者接受捐助的食品原料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做好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工作,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幸 福餐桌内工作人员及志愿者、爱心人士均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

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六)外观标识统一。要按照市民政局的设计标准,规范装

修幸福餐桌门头牌匾,统一标识。

(七)培育助餐特色品牌。鼓励专业养老机构,制定农村老 年餐、适合老年人需求的餐盒、统一标识的助餐员服装和送餐车

等,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助餐需求。

三、 扶持政策

(一)幸福餐桌由各村(居)负责筹建,各镇可给予幸福餐

桌适当建设补助。

(二)每处幸福餐桌运营后,威海市按照每处幸福餐桌1 万元的标准给予运营奖补,连续补助3年;市财政给予每处幸福 餐桌一次性2万元的开办补助,两项资金均拨付给各镇,由各镇

分别付给服务主体和开办单位。

四、 有关要求

(一)要量力而行,建好农村幸福餐桌。建设农村幸福餐桌 是探索“不离家、不离群、不离亲”养老模式的有益尝试,各镇

要把农村幸福餐桌工程作为提升农村老年人幸福指数的重要民

生工程,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镇村联动、老人参与”的 原则,强化部署,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任务。作为一项民心工程, 一定要把幸福餐桌的长久运行作为实施的重点,对集体经济承受 力估计要充分,对可调动的资源要做到心中有数,切忌有随众心 理,不考虑受众群体的多少,没有长久运行的规划打算,把幸福 餐桌建成政绩工程;摸底调查要认真细致,避免仓促上马,无人 问津,造成闲置;就餐价格要合理,让有需求的老年人能够接受;

菜品设计要充分考虑适老性的特点, 以赢得老人们的认可。

(二)要因村制宜,科学选择运营方式。对有意向建设幸福 餐桌的村(居),各镇要组织有关村(居)的干部外出观摩学习, 开阔眼界,启迪思路。市民政局与各镇要为各村(居)当好参谋, 精心指导,使运营模式贴近农村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对于大 多集体经济薄弱的村(居),建议各镇探索由机构负责运营的建 设模式,采取以片为单位,实行多村联合的方式,保证就餐老人 数量,调动服务机构的积极性,以减少村(居)建设厨房成本和 人工费用负担,达到既满足老人需求,又减轻各村经济压力的目

的。

(三)要加强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实施幸福餐桌的村 或提供集中配送餐的养老服务机构、专业组织,要建立完善幸福 餐桌有关制度,幸福餐桌项目要进行财务独立,账单往来明细清 楚,补助资金要确保专款专用。各镇要加强对农村幸福餐桌项目

的绩效管理,每年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幸福餐桌运营情况进行

检查审计。对发现将补助资金挪作他用或者存在骗取补助资金等 行为,应立即收回其补助资金,停止其下一年度补助资金的发放

酌情奖补给其他运营效果良好的幸福餐桌项目,切实做到花钱必

问效,无效必问责。

乳山市民政局

乳山市财政局

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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