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国(山东):威海营商行丨“部门联动”“政企联动” 促乳山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监管显成效

  • 发布日期:2023-09-23 14:10:43
  • 文章来源:乳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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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市交通运输部门在办理“黑车”非法营运,特别是网约车非法营运等案件中,会遇到一些“时过境迁”的“三缺案件”,比如,2023年1月,乳山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一辆私家车违法营运网约车”,举报人能提供的证据仅仅是网约车平台的接单截图和车牌号,车辆信息、车主信息、驾驶人信息以及现场信息等均不清楚,此类案件就是典型的“缺现场、缺当事人、缺运输工具”的“三缺案件”。而且在后续的调查中,发现案件当事人曹某是外地人(浙江),在立案调查之前其早已回到当地,涉案车辆也早已藏匿不用。缺少了扣车手段,缺少了当事人的配合,这样的案件如何办理下去?

    “非接触式执法”“保险抄告制度”为行业信用监管添“利器”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以现有法律法规和文件为支撑,积极与公安、法院等司法部门沟通协调,创新开展了“非接触式执法”“保险抄告制度”。通过群众举报等提供的线索,对涉嫌非法营运的行为开展立案调查,积极通过交警协查方式获取车辆行驶轨迹、机动车信息、车主信息等证据,经过对相关证据进行分析比对,对能够证实存在非法营运行为的,根据交警部门提供的车主联系电话、地址及身份信息,由执法人员实地核实当事人实际住址,并对当事人下发《违法行为通知书》以及其他执法文书,实现对非法营运网约车全过程非接触式执法。上述“三缺案件”通过“非接触式执法”办案模式,顺利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通过结合其他措施,当事人认识到错误,知晓处罚不可避免,也主动缴纳了罚款;对未按期主动缴纳罚款的非法网约车案件,依照《乳山市交通运输局“非法营运”涉案车辆保险抄告制度》的规定,将涉案车辆信息及非法营运信息抄告给相关监管部门(威海银保监会乳山监管组),由监管部门通知各保险公司,将涉案车辆列为保险信用违约客户,由于营运车辆与非营运车辆的保险合同条款以及保费等完全不同,从而对其事故理赔和下一期保费等方面产生影响。

    “政企联动”为信用交通发展增成色

    为使信用在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乳山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与滴滴网约车公司等头部营运企业建立起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通过该机制,执法部门在工作中可以了解并使用企业的信用信息,作为监管和执法工作开展的参考依据,同时执法部门的工作信息和信用信息也会及时通报给企业,列入企业对驾驶员的信用考评,进而对网约车派单、打分、奖惩等产生影响。

“非接触式执法”“保险抄告制度”“政企联动”的推行,改变了交通运输部门在打击“非法营运”工作中,普遍存在的手段措施缺乏、惩治力度小,除罚款外基本没有其它约束措施的问题,避免了将所有案件全部申请司法部门强制执行,增加诉讼成本、执行成本,同时执法机关与网约车平台的信用信息互通共享,丰富了交通运输部门对网约车营运的制约手段,信用与行政处罚形成互补,增加了“信用交通”在网约车行业营运中的分量,强化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权威和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