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24-01-19 10:10:05
  • 文章来源:乳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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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动依法治市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现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安排,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开展具有“三农”特色、形式多样的学习交流活动,积极开展《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以致用,稳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三农”系统落实落地、扎根生根。今年以来,组织机关干部开展普法学习10次,学习各类法律法规30余部,累计培训350余人次,致力于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内涵学懂弄通做实,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机制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例会学法等制度。二是规范程序推进法治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将宪法和法律学习纳入到会议议题。制定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及培训计划,明确了普法工作计划及责任清单,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科室,明细任务落实责任到人。三是优化行政决策。建立“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推进民主决策、公开决策、依法决策,按照要求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报告,对于涉法性问题及时与政府法律顾问进行法律沟通。

(三)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情况。一是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做好事前、事中、事后执法公示,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行政裁量基准、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执法结果在乳山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执法过程中,所有执法人员做到主动亮证,配备执法记录设备,执法所有环节实现公开透明。二是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乳山市农业农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了本部门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和审核要素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由局法规科牵头开展法制审核,2023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三是扎实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梳理、整改工作。编制了2023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通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系统完成20项行政许可认领,对8项行政许可及18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执行依据、办事指南及时梳理维护发布。四是强化行政许可、行政检查事项信用监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乳山市社会信用管理平台录入行政许可事项11257条。五是有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互联网+监管”工作。截至目前,开展执法检查60余次,出动检查人员120人次,配合完成省级双随机一抽查事项5项,检查事项共计20项,事项覆盖率100%,发布监管动态6条,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行动,维护舌尖上的安全。六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文件立项、起草、集体研究、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备案等环节各项规定,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切实保证了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行政执法依据的合法性。规范合同管理,对合同立项、拟定、审核、审查、签订、备案、履行和监督等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不存在未审先签的情况,未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备案制审查30余份。

(四)深化法治社会建设情况。一是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民法典进农村、法治乡村建设等宣传工作,结合“农资打假宣传”“民法典宣传月”“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安全生产月”“知识产权保护”“信用乳山”等深入开展6次农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二是组织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提升乡村综合治理水平。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587户,充分发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熟悉基层社情民意、熟悉农村常用法律知识的优势,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15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材料1000余份,现场解答法治问题100余个。将普法宣传送到田间地头,主动与服务对象联系,把普法工作同促进农业发展工作有机结合,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营造良好的农业执法环境。依托“五彩农业”宣讲团、全体副科级干部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结对指导服务,采取包镇包片“结对子”培育指导,选取关系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典型案例,组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农村,大力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15次。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中,部分干部还不熟悉相关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不能准确区分普通文件和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审查还存在短板。

(二)执法规范化程度仍需提高。受诸多客观条件限制,执法人员、设施装备不足,部门间的联动配合、协助查处力度亟待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三)法治建设氛围有待提高。农业、畜牧、农机等方面出台的法律法规相对较多,执法监管人员难以短时间内全面掌握,普法工作力度还不够,普法渠道、范围不够广,深入乡村普法不够多,普法有效性还有待提高。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坚持法治思想引领,忠诚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人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法治政府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情怀,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具体工作中,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在党委领导下稳步推进。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学习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强化理论武装,带头学法用法。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贯彻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周五固定学习日、三会一课等学习内容,实现“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党员干部”模范带头、“全体干部”全面覆盖,自上而下营造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严格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农业农村部门特点,全力配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结合工作实际,将法治建设与重点工作统筹推进。以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抓手,将法治建设与依法行政、农村改革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法治工作与“三农”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三)强化依法行政体制建设,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现行政村覆盖率达97%;制定了《乳山市农业农村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梳理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有关的职责边界清单,涉及行政处罚事项235条,行政检查事项34条。二是擦亮农产品质量安全“金字招牌”。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开展“春雷”、“清源”等农资打假行动,不定期对全市镇域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开展监测工作,对检测出有农药残留等问题的农产品进行追根溯源,责令生产主体进行整改或处罚。持续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行动,累计回收107.667吨,减少了面源污染。完善农产品监管追溯体系,建设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示范点,以点带面,提高全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合格证使用率,各生产主体开具合格证2万余张。三是守住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两个底线”。按照信访工作要求,定期调度信访案件,尤其是初信初访案件,做到及时化解,确保无人到省进京,将矛盾化解到基层,累计处理信访案件10余起,其中调解成功群体性案件2起,化解信访积案2起。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为建设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贡献力量。

(二)强化乡村振兴法治保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继续抓好制度建设,并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等方面积极引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制度,确保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振兴,扎实开展执法赋权、规范执法、执法管理等工作,助推“三农”工作全面发展。

(三)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全面增强广大干部的法治思维,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快法治机关建设进程。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充实执法队伍力量,制定精准培训方案,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争取执法装备建设投入,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和条件保障,改进提升执法手段,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水平。

(四)加强学法用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开展“八五”普法丰富普法形式,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提升监管对象的法治素养,多形式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论坛等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农业法治宣传”模式,通过门户网站、母爱号等新媒体和网络平台普法宣传,多渠道、全方位加强农业农村系统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广大“三农”干部和农民群众依法防范意识、依法治理能力,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打通普法宣传的最后一公里。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乳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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