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4-01-26 14:33:58
  • 文章来源:乳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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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乳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乳山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rushan.gov.cn/col/col70374/index.html)查阅或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乳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乳山市胜利街38号建设大厦,电话:0631-665159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乳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眼职能所系、发展所需、民生所盼,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聚焦住建领域工作重心,充分运用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解读政策文件,加大网络宣传,不断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依法依规,按时高效地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1.主动公开方面。充分利用网站进行信息公开,为群众及时了解住建领域信息提供便利。通过乳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平台法定主动公开信息95条,其中,主动公开重点领域54条,公共资源配置信息36条,营商环境124条,政策宣传视频解读8条。对2023年财政预算进行公示。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通过办理依申请公开件,加强政民互动,倾听民意,与公众积极互动交流。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相比去年新增11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政府信息管理要求,不断优化信息发布制度。依据《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扩大主动公开政务信息范围、提升公开信息审核标准、优化公开信息审核流程,明确文件的公开内容,完善信息提供、内容审核等管理机制。

4.平台建设方面。乳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专栏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子栏目。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建设分类分级、集中统一、共享共用、动态更新的信息库。

5.监督保障方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是我局坚持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推进全市住建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工作安排,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置专职人员3名,局机关单位明确联络员1名,召开政务公开培训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5

0

0

0

15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重点业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够大等问题。

2024年,我局将着重加强以下工作:一是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加强指导和督导力度,提升各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围绕群众需求,提高重点业务信息公开实效,充分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不断强化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和便民性,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方面:2023年,乳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方面:2023年,乳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6件、政协提案20件。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成,办复率100%,办理结果为A类13件、BCD类分别23件。

3.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我局严格落实市政府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及时制定并在局网站公布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自身住建领域各项重点工作,如保障性租赁住房、城建重点工程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相关政策信息。

4.其他方面:乳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范围和方式。同时,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及时作出权威解读,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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