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威海市乳山市海阳所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
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政府信息公开报告中所列的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乳山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rushan.gov.cn/col/col70416/index.html)查阅或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乳山市海阳所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乳山市海阳所镇东海路16号,电话:0631-6752201)。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海阳所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条。从内容分类看,机关职能13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预决算1条,人事信息2条。通过政府网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网站在政策解读、引导舆论方面的作用。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海阳所镇未收到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与2021年相比减少一件。海阳所镇严格执行已申请公开制度,实时监测依申请公开件增减变动情况,最大程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3年,海阳所镇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镇级重点工作考核内容。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严格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科要求进行建设,栏目齐全,发布信息归类准确。
落实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政府信息生成按照“谁履职、谁制作或获取”,审核发布按照“谁制作或获取、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调整按照“谁制作、谁调整”,归档保存按照“谁首次制作或获取、谁管理、谁归档保存”的原则,明确政府信息管理各阶段责任。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规定保密审查的具体责任;规范保密审查程序,明确机关内部信息产生部门、信息公开主管机构、主管领导的保密审查职责。
4.平台建设方面
海阳所镇将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坚持首善标准和需求导向、数据资源融通共享,努力打造利企便民、精准服务、整体协同、透明高效的一体化网上政府。
在月初、月中定期自查网站发布内容是否存在超期,按照上级部门通知要求,随时对网站专栏设置和内容进行维护、修改。
海阳所镇紧盯群众办事需求,推进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全力打造“指尖上的政务公开”,走深走实“网上群众路线”。按照“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公开内容、统一载体配置、统一服务功能、统一管理机制”的建设要求向广大群众和企业提供权威性、一站式、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服务。
5.监督保障方面
海阳镇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党政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1名人员专职从事政府网站工作,负责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配合镇宣传部门定期对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进行检查。同时,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科和大数据中心要求,定期参加培训,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海阳所镇政府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需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扩大解读范围,特别应加强上级部门制定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还需提高,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宽,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加大政务信息更新力度,落实工作目标,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加强对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或答疑,尽可能采用图文、列表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公开,便于公众了解。三是拓展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方面
2023年海阳所镇人民政府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方面
2023年海阳所镇人民政府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提案1件。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成,办复率100%,办理结果为A类1件。
3.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海阳所镇对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明确责任分工表,加强公开信息的主动性和规范性,围绕产业发展、民生救助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内容,及时梳理公开事项,确保栏目及时更新。
4.其他方面:
海阳所镇坚持以便民利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结合实际的工作原则,积极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把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便民化。
一是健全一套机制,实现政务公开“严执行”。我镇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在党政办下设办公室,安排政务公开专员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实施“三级”审核,把好“质量关”,确保公开信息严谨准确。
二是畅通双向渠道,实现政务公开“惠民生”。积极拓宽线上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平台载体作用,将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规范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切实方便群众查询。与此同时,搭建线下公开专区,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台、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等,配备政务信息自助查询机、办公电脑、打印机等设施,让群众一键明了办事进度。
三是创新多元形式,实现政务公开“全覆盖”。充分运用视频号、母爱乳山、抖音、12345政务工作平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定期公开各类便民服务指南、惠民政策、重点工作进展、人大会票决的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重大决策部署等群众亟需了解的信息公开,同时精选群众提出的典型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在线上公开以及时回应舆情并答疑释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