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小波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乳集用( )字第12060271号遗失,土地面积136.2平方米,坐落于夏村镇东周格庄村,用途为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土地证乳集用( )字第12060271号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小波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