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吉宁因保管不善,将育黎镇曲水村宋吉宁的乳农房育字第0733009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占地面积121.95平方米,建筑面积90.59平方米)(东至道路,西至宋锡金,南至道路,北至道路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宋吉宁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