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1083004366958U/2024-03120 | 文号: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乳山市民政局 | 发文时间: | 2024-11-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截止日期: |
为做好2024年度慈善大病救助工作,推进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相衔接,适度减轻经济困难大病患者和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病患者的医疗负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救助对象及标准
救助对象为具有乳山市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大病患者。
(一)对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一级残疾人(不含听力、言语残疾)病患者,不设起步线,原则上对其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器官移植手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不含单纯购药)及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商业保险以及其他政策性救助后,实际自负部分按适当比例给予救助,最高救助3万元。
(二)对其他因患病住院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00%的因病致困家庭(农村低保标准200%:20760元/人/年;城镇低保标准200%:25488元/人/年),原则上对其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器官移植手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不含单纯购药)及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商业保险以及其他政策性救助后实际自负超过3万元的,按适当比例给予救助,最高救助3万元。
二、资金来源
慈善大病救助资金从市慈善总会的善款中列支。
三、救助原则
(一)应助全助。及时、足额发放救助金,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全部得到救助。
(二)公平公开。严格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救助对象、核定救助金额。通过村(居)、镇(街)公开栏及网络媒体等方式公示拟救助人员名单,确保救助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四、实施程序
(一)申请者填写《2024年度慈善大病救助患者申请表》 (http://www.rushan.gov.cn/col/col69890/index.html可下载)一式2份,并提供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及个人单页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本人农商银行卡复印件,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住院收费票据、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费用结算明细单或大病保险、商业保险理赔单据等原件,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及个人承诺书。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一级残疾人病患者,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一并报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
(二)村(居)委会对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交审核承诺书,同时对拟救助大病患者名单进行公示;镇(街)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慈善总会审核。
(三)市慈善总会审核,确定救助对象,在乳山市政府网站和媒体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核定和发放救助金。
五、工作要求
实施慈善大病救助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摸清底数,规范操作,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于2025年1月6日前将大病患者的申请材料报市慈善总会。
附件:1.2024年度慈善大病救助患者申请表
2.2024年度慈善大病救助患者汇总表
3.个人承诺书
4.审核承诺书
5.家庭收入统计表
2024年11月25日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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