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83004367061B/2024-00264 文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乳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发文时间: 2024-02-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截止日期:
乳山市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 发布日期: 10:48:55
  • 文章来源:乳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 点击次数:

一、学前教育阶段。

(1)政府助学金。资助对象为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1000元,2档1200元,3档1400元。

(2)免保教费。对具有正式注册园籍的幼儿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含非建档立卡的孤儿、重点困境儿童、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免除保教费。

二、义务教育阶段。

(1)乘班车补助。资助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资助比例为在校生总数的5%。

(2)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助对象为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资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1250元。

(3)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助对象为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资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625元。

三、高中教育阶段。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1500元,2档2000元,3档2500元。

(2)免学杂费。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

四、中职教育阶段。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2)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

(3)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

四、大学教育阶段。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前户籍是本地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6年,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由借款学生负担。

(2)免学费补助。在部属、外省高校就读的乳山籍建档立卡本专科生,按实际缴纳学费标准给予免学费补助,免学费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省内高校就读的乳山籍建档立卡学生由所在高校予以免除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