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往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察中队2024年度执法工作计划
  • 发布日期:2024-02-02 12:56:41
  • 文章来源:乳山市诸往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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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做到依法履职、科学履职,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按照分级分类监管、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数量,车辆装备情况和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等因素,制定本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诸往镇安监办年度工作目标和总体部署,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有效地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对列入计划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覆盖率达100%;

(二)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进行交办;

(三)对群众举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查处;

(四)对责令限期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到期整改复查率达100%。

三、主要任务

根据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点和乳政办发〔2012〕51号文的规定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镇监察中队2024年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一是按照执法计划对列入计划的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二是按照省局、威海市局通知要求开展专项执法活动;三是集中全镇执法力量,集中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移交市局。

(二)进一步深化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加强队伍标准化提升工作;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业务培训。组织镇安办执法人员参加资格培训和开展业务再培训,加强执法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高标准完成各大项工作。一是积极参加岗位练兵比武活动。提高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展示全镇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形象;二是积极参与文书点评活动,提高执法人员制作案卷和办案水平;三是完成好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四是对企业进行检查。

四、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监察中队现有在编人员3人,参加一线执法检查的人员共2人。按总人数90%测算,参与执法人数2×90%≈2人。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全年365天,全年节假日共计133天(包括法定节假日11天),国家法定工作日为365-133=232个,总法定工作日232×2=464个。

2、机动执法工作日的确定(参照近两年平均):应急指挥中心,安排1人全年负责,工作日1×250=250个;参与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及配合科室组织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专项监察,按年30次,每次1人参加,共30个;开展机动执法(联合集中执法等),工作日为30个。机动执法工作日总计:310个。

3、学习培训类执法工作日。学习培训,包括参加全市执法培训、模拟执法、收看视频讲座等,工作日共50个;各类会议,包括市局例会及其他会议等,工作日共30个。学习培训类执法工作日总计:80个。

4、依计划执法检查工作日。为总法定工作日-(机动执法工作日+学习培训类执法工作日)=450-(310+80)=60个。

五、执法检查

(一)执法依据、内容

依据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第八条确定的二十项内容开展执法检查。

(二)执法方式

在对生产经营单位检查时,逐步完善以抽查为主的工作机制,可进行随机检查,也可视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部分检查项进行执法检查。主要采取以下执法方式:

1、日常检查。根据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对企业进行例行检查,主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现场安全隐患进行处理。

2、专项检查。根据不同时段的工作需要和上级工作部署,对特定类型的企业或特定类型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检查和查处,既有计划内的检查,也有计划外的检查。

3、“四不两直”检查。根据特定的工作需要或重要时期(活动)的工作部署,对企业进行暗查和突击检查。

4、联合检查。根据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其他部门依据各自权责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的,依法采取下列现场处理措施:

(1)当场予以纠正;

(2)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达到要求;

(3)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

(4)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

(5)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停止使用;

(6)依法应当采取的其他现场处理措施。

六、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及计划安排

(一)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乳政办发〔2012〕51号文的规定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确定2024年度监察中队重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为5家(见附件1)。

(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省局“双随机”抽查机制要求,对全镇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随机抽查(见附件2)。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计划。全体执法人员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执法计划。本着“先主后次,先急后缓”的原则,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安排、执法检查内容,确保计划如期完成。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要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归档。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安全生产执法手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等,依法开展各项执法活动。

(三)保持工作作风,着力建立长效机制。要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坚持执法为民理念。针对临时任务多、标准要求严的实际,及时将各级组织的专项活动和临时任务中检查过的企业补充到执法计划中,并按规定对执法计划进行调整完善,修改后的执法计划要及时上报备案。

附件:1.乳山市诸往镇安全生产监察中队2024年度重点执法检查单位名单

2.乳山市诸往镇安全生产监察中队2024年度随机抽查单位名单


附件1

乳山市诸往镇安全生产监察中队

2024年度重点执法检查单位名单

(共7家)

1.玫德集团威海有限公司(铁厂)

2.乳山市六合建材有限公司

3.威海鑫山集团有限公司(铁矿)

4.乳山市恒源气体有限公司

5.威海银凯特光伏有限公司

附件2

乳山市诸往镇安全生产监察中队

2024年度随机抽查单位名单

(共5家)

1. 乳山市吉祥加油站

2.乳山市大顺加油站

3.乳山市顺通加油站

4.乳山市中鲁加油站

5.乳山市长青加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