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司法局创新打造政府合同全链条规范管理新模式
  • 发布日期:2024-02-28 09:36:45
  • 文章来源:乳山市司法局
  • 点击次数:

近年来,乳山市司法局牢牢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推动合法性审核工作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以“重合同、守信用、防风险、促发展”为导向,努力做实全市政府合同规范管理工作,全面推行政府合同全链条规范管理模式,切实落实规范建设“决策、执行、监督”闭环工作模式,在内控“塑链”、管理“固链”、检查“补链”上持续发力,真正做到内固管理机制、外防法律风险,全市各部门、单位政府合同管理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为推动新时代现代化城市高质量发展营造了优质法治环境。2023年全市各单位纳入管理的合同实现了履约和诉讼“零”风险,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25%以上。

一、主要措施

(一)强化内控“塑链”,防范法律风险。针对部分单位法治意识不强,工作人员民商法领域专业知识缺乏的情况,不断完善全市合同管理制度体系,搭建全市合同规范管理的“四梁八柱”,有效维护本单位和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建立健全规范管理制度。先后出台《乳山市合同签订暂行管理办法》《关于已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乳山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已明确合同管理6个环节,完善事前合法性审查、重大合同管理、专项合同管理等5项制度,将合同管理制度列入各单位内控制度,各单位均结合本系统、本领域特点制定签订审批、合法性审查等一系列合同管理制度,切实承担起合同管理主体责任,全市已形成合同管理专项制度52件,制度覆盖率达100%。二是推动全流程闭环办理机制。办理针对当前各类合同涉及面广、数量多、形式新、责任重的特点,制定合同审核流程图和意见表,在全市推动形成一科承办、四级审核、一室(办公室)备案的“1+4+1”办理模式,形成磋商、起草、审核、签订、存档的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对合同签订加强过程监督,从前期洽谈、资质认定、资料收集,到上会决策、正式签订,再到合同履行、争议化解,实行各环节专人负责制,全程跟踪合同磋商、签订、履行、档案保存等环节,对重大风险及时汇报,提高操作实效,防范履约风险;三是建立资金支付管控机制。将合同审查与财政支付资金挂钩,未经合法性审查通过的合同,财政部门不得对外支付款项。主管单位加强对下属企事业单位、村级合同监督管理,严格把控资金去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规范管理“固链”,提升执行实效。切实解决民事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易出现的合同内容不规范、风险防范不到位、问题处理不及时等问题,助推全市各类合同依法按规管理。一是抓实法律风险前置审查。明确政府合同事前审查“两个一律”:合同送审前未经合同相对方资信调查、法律顾问审查和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三个程序,一律不予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得对外签订合同,全市各部门程序意识明显增强,合同签订随意化、简单化情况明显减少。二是落实重要合同事前评估。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风险评估、集体研讨决策等工作,确保合同签订依法依规,全市各部门合同签订前合法性审查率、重大合同事前报批和风险评估率均达100%。三是做好档案统一编号管理。加强编号管理和统一备份,细化台账管理,将不同种类合同档案分类管理,将正式签订的合同文本原件、合法性审查意见、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有关补充协议、各种批准文件以及合同前期谈判过程中的背景资料、往来函电、会谈纪要及与合同签订有关的传真、录音、录像等整理归档,按时更新合同履行情况,保证合同档案完整,入账凭证无误,有效避免履约风险和诉讼风险。

(三)监督落实“补链”,确保履责到位。坚持目的导向、结果导向,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落脚点,积极防范“新官不理旧账”情况发生,及时杜绝政府失信行为。一是定期调度检查。印发合同检查年度计划,制定合同检查要素表,从制度落实、工作机制、合同文本、档案管理、账目管理等五个方面着手,结合各单位按季度定期报送的合同目录备案情况,做到应检尽检,及时发现问题,平均每年检查合同超过1200件,检查范围达到机关事业单位全覆盖。二是强化联动监督。建立合同审查与财政审计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围绕合同相关账目管理、资金流转方面开展专项督查,近2年分别联合审计、财政等部门共开展实地检查合同2308份,抽查评查1103份,反馈问题数环比下降52%。三是持续跟踪问效。做到检查结果点对点反馈、一对一通报,合同签订单位在合同履行期内每季度报送履行情况报告,动态掌握合同履行已展,协调处理履行争议,促已合同顺利履行,去年以来反馈的8类49项均整改落实到位。将每年的合同管理、反馈问题整改及履行情况纳入全市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和法治督察重要项目,定期评估考核,将法律顾问合同审查工作列入年度律师执业考核,推动法律顾问履职尽责,提升法律服务质效。

二、下步工作打算

该模式实施以来,全市各单位依法依规签订合同的意识不断强化,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合同签订流程更加严格规范,档案资料保管符合实际,有效维护了本单位和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但同时,也存在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法律顾问审查质量仍需提高、合同文本条款不够严谨、管理长效机制不强健、合法性审查机构作用发挥不足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为政府合同严把关口,坚持“事前风险防控、事中风险控制、事后法律补救”,从4个方面推动全市各单位已一步强化和规范政府合同管理,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内控机制促长效。推动全市各单位将合同管理制度作为内控制度的重要内容,制定和完善适合本单位、本领域实际的合同管理制度。一方面,加强内部职责管理,明确内部承办机构、财务、法制等各科室各环节责任,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加强合同管理。另一方面,做好过程管理,针对当前各类合同涉及面广、数量多、形式新、责任重的特点,实行各环节专人负责制,由专人跟踪到底,重大合同签订以及重大风险及时汇报。

二是压实审查责任防风险。督促各单位切实承担起合同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多重审查工作机制,从合作方主体资格、合作协议拟定程序、合作协议文本具体意见等方面做好合同签订的实质性审查,确保审查内容全面、详实、规范;将合同协议审查纳入镇(街)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切实发挥司法所、综治中心等合法性审查机构作用;落实主管单位对下属企事业单位、村级合同合法性监督管理制度,下级单位合同逐级报批研讨,压实签订流程、合同履行、合同归档等各环节责任。 

三是规范资料归档消隐患。加强编号管理和统一备份,细化台账管理,将不同种类合同档案分类管理;重要合同协议一案一档保存,合同文本、会议纪要、支付凭证、审查意见和佐证资料一并保管,按时更新合同履行情况,确保合同档案完整,入账凭证无误,消除诉讼风险隐患。

四是常态监督检查出实效。常态化开展合同监督检查工作,每年年初制定全市合同检查计划,做好每季度各部门签订合同情况的上报备案工作,根据备案情况定期对各工作部门、镇区签订的合同档案已行抽查;加大开展实地检查、联合检查力度,对各单位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已行“全景式”排查;落实合同检查反馈问题一对一通报制度,将发现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补齐短板弱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