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司法局关于印发
《乳山市司法局 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乳司发〔2024〕3号
各科室、司法所,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
《乳山市司法局2024年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乳山市司法局
2024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乳山市司法局 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乳山市司法局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积极践行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攻坚年”主题年要求,进一步提升“加快突破、跨越赶超”工作成效,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统筹推进法治乳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大力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攻坚突破年”主题行动,为不断开创新时代现代化乳山建设新局面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1.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规范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司法行政系统落地见效。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政治监督机制运用,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抓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落实,着力破解制约工作高质量发展问题,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攻坚克难、担当作为的实际成效。认真落实市委政法委督察巡查反馈意见,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工作。(责任科室:办公室、政工科)
2.着力夯实党建基础。深入开展“支部争星、党员争先”“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积极争创五型精致模范机关。认真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青年理论小组学习等活动质效。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做好联系服务镇街、“共驻共建”和“双报到”工作。强化法律服务行业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积极争创行业党建工作示范点和党建文化阵地品牌,常态化开展“亮身份、亮态度、亮成绩”“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等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积极探索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新模式、新载体、新举措,打造具有鲜明特点的党建品牌。(责任科室:办公室、政工科、公法科、人促科)
3.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定期组织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加强督导检查,落实热点网络舆情“三同步”要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加强信息发布的监督管理,抓实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全面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牵头科室:政工科、办公室;责任单位、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二、统抓协调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4.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重大法治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工作方案的备案审查,确保全市法治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实施方案》,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评议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委员会述法和部门专题述法工作,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责任科室:秘书科)
5.强化对法治建设的统筹推进。制定乳山市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工作方案,明确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和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工作要点,加强跟踪督办,推动任务落实。推动召开委员会会议和委员会办公室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要事项,协调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加强与各协调小组的联络沟通,推动各协调小组研究制定措施、抓好落实。组织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责任科室:秘书科)
6.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校)重要教学内容,在主体班次中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责任科室:秘书科、普治科)
7.抓实法治督察和法治建设考核工作。加强法治督察与全市总体督查检查工作的衔接,将法治督察列入全市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贯彻落实威海市《关于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改进方式方法,提升督察权威。加大重点领域法治督察工作力度,围绕威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年度重点工作和乳山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督察主题、督察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全面督察、专项督察和联合督察。做好2023年度威海、乳山法治建设实地督察问题反馈和督导整改工作。加强威海市、乳山市高质量发展考核日常调度、工作对接和督导落实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法治建设考核任务。(责任科室:秘书科)
8.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规范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及公开工作。适时开展报告公开情况全覆盖检查。深入落实《乳山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编制2024年乳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召开新闻发布会,并抓好督导落实。(牵头科室:秘书科;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9.全力推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做好材料申报、满意度测评、实地评估等环节工作。加大与省委依法治省办和威海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沟通对接力度,及时汇报工作进展,争取工作主动。(牵头科室:秘书科;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10.深化法治理论研究。加大对法治建设领域典型经验、创新做法的总结提炼和宣传报道力度,进一步提升法治乳山建设影响力。(责任科室:秘书科)
三、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大局
11.持续深化司法行政领域改革。坚持系统集成、创新攻坚,按照全省司法行政改革、政法领域改革、威海市委、乳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等各级工作要求,明确2024年全市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要点,积极争取国家级和省级试点,持续做好改革典型和亮点工作的发掘、总结和推广,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制度创新、方法创新,不断深化司法行政工作实效。(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单位、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12.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法治环境工作协调机制和《关于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威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行动法治保障具体措施。持续优化行政执法方式,全面贯彻落实《威海市跨部门综合监管办法》,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提升执法质效,压减检查频次。健全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容缺受理机制,结合实践优化涉企申请行政复议一次性告知单,降低企业、职工提起行政复议门槛,对涉企行政争议,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加大案件纠错力度,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常态化开展“十百千”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深化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所属商会联系合作,积极拓展涉企公证业务,促进法律服务资源与企业之间实现供需有效对接。积极参加“调解助企促发展”活动,做好涉企矛盾纠纷调处和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编印《乳山市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汇编(2023年)》,为企业和群众享受政策红利提供方便。(责任科室:秘书科、备案审查科、行政执法监督科、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科、人促科、公法科)
13.提升大抓基层法治建设工作水平。认真落实《乳山市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健全完善镇街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推进机制,深化镇街法治建设典型培树活动。压实基层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实现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全覆盖。加强镇(街道)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规范场所和人员管理,优化调解、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服务职能。组织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和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意见》《山东省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南》等工作要求,全面推行我市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推动镇(街道)将涉法事务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发挥审查专业优势,有效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责任科室:秘书科、普治科、公法科、备案审查科)
四、筑牢促发展保善治的良法根基
14.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水平。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制度,编制市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审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重大行政决策送审材料清单,督促决策承办单位依法办理重大行政决策,保障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有效。认真贯彻《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要求落实落地。(责任科室:备案审查科)
15.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能力。全面落实《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和《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落实《威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机制。深化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及审计监督的协作联动,抓好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升服务决策工作水平。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威海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加强对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适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及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文件。(责任科室:备案审查科)
五、推动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16.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强化工作体系建设。深化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以及随意检查、重复检查、检查走过场等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避免裁量不当、同案不同罚等问题。强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法治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健全行政执法清单制度,组织编制、认领、清理行政执法事项。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督促及时整改。全面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好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合作机制作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科室:行政执法监督科)
17.做好新行政复议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通知》要求,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正确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完善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理顺行政复议管辖体制,优化调整办案流程,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加大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责任科室: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科)
18.提升行政应诉工作水平。全面落实府院联动机制,加强日常联络和沟通协调,定期研究需要共同推进的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和重大案件,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府院联席会议机制的运行质效,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府院联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实施意见》和《公安领域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规范》,进一步增强预防和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责任科室: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科)
19.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按照县级以上党政机关普遍设立公职律师的工作要求,加强跟踪督导和动态调度,压实各单位工作落实责任。加强对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日常监管及年度考核,引导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复议应诉和涉法事务的研究、咨询和论证,提供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发挥好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责任科室:备案审查科、公法科)
20.提升合同管理工作质效。严格落实《乳山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审查和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常态化开展合同规范管理检查,实现全市政府合同监督检查全覆盖。强化点对点通报反馈机制,及时梳理总结合同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一对一进行通报、提出建议,助推提升合同签订和履约水平。(责任科室:备案审查科)
六、增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效能
21.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实体、网络和热线平台服务功能,持续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运行,严格落实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和事项清单,以标准化建设、清单化管理、体系化评估,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走深走实。常态化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助推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结合社区居民构成、行业布局,进一步整合基层法律服务资源,通过业务联动,积极打造法治服务圈,不断满足群众多元法治需求。配合威海市司法局做好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责任单位、科室:公法科、普治科、人促科、法律援助中心)
22.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发展。落实《威海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和《威海市村(居)法律顾问年度考核办法》,持续开展村(居)法律顾问示范点创建活动,根据《威海市村(居)法律顾问利益冲突处理指引》,规范村(居)法律顾问执业行为,提升村(居)法律顾问尽职履责能力。积极做好村(居)法律顾问标准化试点工作,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提档升级。(责任科室:公法科)
23.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加强对律师执业的监督管理,开展律师事务所标准化建设年活动,促进律师事务所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律师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律师参加业务培训、专题讲座、文体活动、评先选优等活动,为律师提供更多的业务学习、交流平台,提升律师服务水平。加强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肃查处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强化执业监管,确保严格依法依规执业。(责任科室:公法科)
24.推进公证便民惠企提质增效。进一步深化公证“免证办”“码上办”服务品牌影响力,继续扩大公证服务电子证照“无证明”社会化应用场景使用范围。合理减压证明材料,缩短办证时限,优化服务手段,持续提升企业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加强公证法律援助等政策的宣传和推行,积极开展涉企公证业务,切实增强公证行业的社会责任感。(责任单位、科室:公法科、公证处)
25.依法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加强司法鉴定行为监管和投诉举报行为查处,有效防范和化解司法鉴定领域重大风险。加强司法鉴定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指导司法鉴定机构参加全国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评价,提高全市司法鉴定机构执业能力水平。开展司法鉴定服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和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工作,落实《威海市司法鉴定人执业行为规范》《威海市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若干问题执业指引》,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行为,优化司法鉴定执业环境,提高司法鉴定公信力。(责任科室:公法科)
26.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巩固深化年行动,按照规范化建设、专业化支撑、数字化赋能、精致化提升的思路,在科学布局、人员配备、设施建设、数字支撑、业务培训、考核评价、经费保障方面持续用力,推动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积极参加“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和“助千企联万村”活动,切实提升司法所服务效能。(责任科室:人促科)
27.扎实推进基层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所标准化建设年活动,打造标准化建设示范基层法律服务所。扎实开展年度考核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强化执业活动监督管理,全面提升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形象。围绕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积极引导基层法律服务资源向乡镇延伸,努力为基层群众、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重点群体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责任科室:人促科)
28.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持续推进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强化队伍能力建设,调整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库和质量评估专家库,举办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提高队伍综合素质能力和服务群众的本领。加大对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积极介入群体性讨薪案件的化解处置工作,综合运用协商和解、调解等非诉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和“十佳十优”法律援助案例评选,持续擦亮“温情法援”服务品牌。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推动服务方式由“被动”向“主动”转变,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责任单位:法律援助中心)
29.大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深化司法行政系统“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高效办成一件”提速提效行动,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深入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满意度。推动电子证照证明在政务服务和社会化事项中的应用,广泛打造“无证明”应用场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相关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一条龙、一站式”服务。(责任科室:公法科)
七、提升法治社会建设水平
30.全面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化“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宣传活动,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出台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具体措施,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创作推出一批优秀法治文艺作品。深化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优化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队伍人员结构,注重从致富带头人、村居网格员、“两委”一班人、村居“文化人”中选择一批优秀人员,夯实乡村法治人才基础。扎实开展守法普法示范县、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企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基层依法治理走深走实。全力做好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对全市“八五”普法工作进行视察的各项工作。(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31.持续推动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抓好《山东省行政调解办法》贯彻落实,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扩面增量、提质增效,稳妥推进商事调解组织设立工作,深化律师调解,着力打造全链条、全周期、集成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强化调解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分级培训制度,年底前完成人民调解员全员轮训。推荐优秀人民调解员参加威海市“四平四说”调解能手选树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和教育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推选优秀人民调解案例,积极参加威海市第二届“十佳人民调解案例”评选,提升调解工作质效和品牌影响力。(责任科室:人促科、公法科)
32.加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做好新一届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完善人民监督员履职监督和考核管理制度措施,推动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责任科室:人促科)
33.持续抓牢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做好《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抓好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的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落实省厅社区矫正执法证使用管理规定,参加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加强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争创社区矫正“信用+矫正”体系建设试点。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做好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工作。(责任科室:社矫科)
34. 持续做好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强化安置帮教工作。完善考核督导评价体系,推动落实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跟踪帮教各项制度措施,加强安置帮教对象服务管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重点人群专项组办公室的作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做好重点人群的管控、教育、帮扶工作。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加强对涉黑涉恶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责任科室:人促科、社矫科)
35.持续强化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加强安全生产巡查,持续推动落实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预警管理办法,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效果。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相关普法活动,督促指导法律服务机构和队伍积极为全市安全生产提供法律服务。(责任科室:办公室、普治科、公法科、人促科)
36.认真做好群众诉求事项办理。积极推进信访积案化解,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认真落实“一案一卷、一案一策”“两见面、双签字”工作要求,加强与信访人沟通联系,推动信访事项实质化解。扎实做好“三到位、一处理”工作,突出抓好到省进京管控,严格落实省厅依法终结“四个到位”标准要求,推动信访事项依法化解。开展好法治为民办实事系列活动。进一步规范“12345”热线、“互联网+督查”“政民互动”留言等的受理、办理及答复工作,切实办理好每一件群众留言线索。(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单位、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37.加强宣传调研和政务公开工作。强化业务工作宣传实效,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群众满意率。加强信息调研工作,适时组织交流培训,充分调动信息员和信息直报点的积极性,提升全系统信息调研工作水平。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群众满意度,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责任科室:政工科、办公室)
八、锻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38.强化素质能力建设。持续强化干部教育培训,依托“燕山大讲堂”“法润威海”系列大讲堂、法治培训班等各类学习平台载体,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深化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促进干部政治能力、专业能力素质提升。全面实施法律服务行业人才培养计划,积极引进高端法律服务人才,进一步优化法律服务队伍结构。充分发挥典型选树和表彰奖励激励作用,动态调整先进典型库,加强政法人物典型选树宣传,推出更多先进典型,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责任科室:政工科、人促科、公法科)
39.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强化政治考察,坚决落实“用站位、用实绩、用口碑、用廉洁”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用当其时,持续强化年轻干部选育管用,用足用活职务职级政策,统筹用好各年龄段优秀干部。拓宽干部多岗位历练渠道,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做好援派、“双向交流”、参与巡察等各项工作,增加干部任职经历和基层工作经历。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将平时考核、定期考核与工作绩效紧密挂钩,更好地激励干部履职担当。(责任科室:政工科)
40.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用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排查“三个规定”落实情况以及干警职工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严防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精准排查防控廉政风险,扎紧制度“笼子”。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牵头科室:政工科;责任单位、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