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综 述
2023年,乳山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环境质量改善这一核心任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条重点河流省控及以上3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一、二类水质)达到100%。环境空气质量的二氧化硫(SO2 )和二氧化氮(NO2 )年均值、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3项指标均控制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以内,乳山市总体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全市省控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部达标。3个考核断面水质均优于或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全市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优良状态。龙角山水库和乳山河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
全市2个农村“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2023年,根据上级部门反馈的海水监测数据,乳山市近岸海域海水国控点年均值达标率为100%。
三、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1、环境空气质量
2023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优良率为92.0%,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00,在全省县(市、区、高新区、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第7。
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值、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分别为5μg/m3、21μg/m3、1.0mg/m3,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一级标准(20μg/m3、40μg/m3、4m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和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分别为46μg/m3、21μg/m3、142μg/m3,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40μg/m3、35μg/m3、160μg/m3)。
2、城市降水
2023年,全市城市降水pH值范围为6.50-8.1,pH值均大于 5.60,全市未出现酸雨。
四、声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全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监测值范围为47.4~64.5分贝,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为“较好”等级。
2023年,全市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监测值范围为60.2~70.2分贝,乳山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好”等级。
2023年,城市1至4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均达到声环境相应功能区标准,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同比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