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各级工作要求,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
切实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形成了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各司其职,全员参与强化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党组成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将学法用法纳入日常工作,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学以致用。
二、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一)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一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每微克必争、每天必争、每个环节必争,狠抓挥发性有机物、扬尘、移动源和重污染天气“四个关键”。1-10月份,主要污染物SO2、NO2、PM10、PM2.5、O3均值分别为5、20、45、20、145µg/m3,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95,优良率为92.1%,臭氧、优良率同比改善率在威海各区市均排名第1。1-9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在全省159个县(市、区)中排名第6。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大重点河流巡查力度,协同做好汛前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工作,保障河流水质。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优良状态,龙角山水库和乳山河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持续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强化对15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督管理,指导重点企业按时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风险管控主体责任。狠抓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坚决守牢环境安全底线。二是狠抓环保督察整改。一方面,聚焦环保督察问题“清零”,坚决消除存量。持续做好历次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件整改,特别紧盯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交办的264件信访件、反馈的28个问题,以及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39件信访件、主动认领的15个共性问题,落实好“双公示”整改销号制度,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另一方面,聚焦生态环境重点领域问题“清底”,坚决遏制增量。坚持铁腕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主动治污,开展环境问题自查自纠,大力开展有奖举报,狠抓群众反映问题整改,充分发挥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作用,压紧压实镇街责任,坚持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三是扎实推进乡村生态振兴。扎实推进乡村生态振兴。深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工作,完成3轮14个镇街农村黑臭水排查及整治工作,对48个重点村庄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保障,确保污染物、碳排放等要素保障。推行“不见面评估、不见面审批”,保障项目审批工作顺利推进。今年以来,共审批环评报告45个,备案登记84个。按《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对全市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监管。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按照“环境有价、损害担责”思路,全方位、多形式地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工作,并以案例实践为抓手,探索以民事赔偿方式有效弥补行政管理手段不足的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主体责任,有力化解了环境污染和损害中存在的重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轻损害赔偿修复等问题。今年以来,全市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6件,案值10.213万元,推进了我市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立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审查案件,行政处罚案件均经过法制审核。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15人,全部持证执法。截至目前,办理处罚案件31件,罚款128.5499万元,涉嫌刑事犯罪移交公安机关案件1件,落实《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罚款”“轻罚”等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不予处罚案件2件,从轻、减轻处罚案件3件。三是积极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机动车检测机构部门联合监督检查,联合乳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检查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联合海洋发展局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监督检查,联合乳山市农业农村局、乳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等联合检查共16次;与公安局、卫健局联合开展辐射安全隐患部门联合检查,共抽取涉辐射企业7家。
(四)规范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目录管理,针对重大行政决策,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制度。
(五)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理论学习计划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治知识,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活动活动。
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进机关、进企业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相关内容,对本辖区内7家企业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及企业群众对民法典相关知识的了解。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加强宣传,组织我局环保铁军先锋队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向企业发放环保宣传材料,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开展“送法入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活动,向企业发放20余份《信用评价告知与核销专题》服务手册,推动企业信用评价措施落地。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法治宣传领导体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责任清单,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广泛宣传。以开展“以案释法”系列活动、开设“执法大练兵”专栏等方式,定期公开发布全市查办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有效提升执法队伍办案能力,倒逼企业提升环境守法意识。组织全市重点管理持证排污单位进行2023年全市排污许可培训,邀请专家进行文件解读、典型案例解析,指导企业环境管理台账与执行报告填报,有效提升企业人员对新法规政策、新技术规范的认识,提升排污许可管理业务能力和水平。组织全市70余家危废企业开展规范化管理培训会,对新《固废法》中的重点内容进行深入浅出讲解,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补齐危险废物管理的薄弱点,促进企业提升对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环境守法意识。
(三)加强环境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了环境信用评价、空气质量监测、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状况报告、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报告、重污染天气应急、重大环境事件、重点排污名录、机动车排放标准等信息。今年以来,共核发排污许可证194家(首次申请15家、重新申请13家、延续51家、变更40家,登记69家,审批部门变更3家,注销3家)。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发挥我局行政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做好复议应诉案件有关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协调职能,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继续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将法治建设作为全局重点工作推进,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