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委员第58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村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日期:2024-06-11 16:45:44
  • 文章来源:乳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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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晓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镇村公共充电设施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乳山市充电站建设概况

目前,我市现有乳山市供电公司、乳山市昌润汽车充电有限公司、烟台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青岛蔚然能源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威海石油分公司、乳山交投集团等投资方在乳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共建有公共充电站33座,共计533个充电枪,从位置分布来看,中心城区平均服务半径小于3KM。下一步将持续鼓励引导各类社会资本追加投资建设及新增投资建设,逐步实现全市重要交通枢纽、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大院、商业综合体、社会公共停车场、重点乡镇、老旧小区周边合适位置等场所的公共充电设施布局,乡镇站点覆盖率达到100%。乳山交投集团、乳山供电公司作为主要投资建设主体,正按照区向乡镇逐渐辐射的思路,逐步形成中大型充电站为中周边地区延伸布局的一张网模式,新建河滨公园充电站、华府名居充电站等,并在崖子镇、夏村镇、乳山口镇、冯家镇等乡镇陆续增站

二、充电站建设规划方面

目前,我局正会同乳山供电公司等单位,聘请了第三方规划设计单位山东海诺德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全市《乳山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正在推进编制中,预计9月份完成。规划将充分与用地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电力工程、旅游景区等协调衔接,有效推动形成覆盖广泛、结构合理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三、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

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或个人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属于电网公司资产的直流快充桩,视为配网设备延伸,纳入电力行业安全监管;属于用户资产的直流快充桩,视为用户自有设备,相关部门按行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交流慢充桩视作一般性用电电器,业主应当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等方式规避安全风险。

 

 

乳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