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函〔2024〕37号)及《威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威海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威教基函〔2024〕10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国家、省市有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要求,明确招生程序规定,优化招生工作流程,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坚决杜绝“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问题,严厉打击与校外机构“勾联招生”等各种隐形变异的违规招生行为,切实做到招生工作阳光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入学机会均等,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政策
1.科学合理划定片区。结合市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布局、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片区范围,片区划定保持相对稳定。
2.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要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跨区域、跨范围招生。不通过笔试、免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新生入学后要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均衡配备师资,不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3.科学优化学位资源供给。对适龄入学儿童少年开展精准摸排,分城乡、分学段、分学校进行义务教育入学学位供给情况分析。对存在学位缺口的学校,综合通过校内挖潜盘活资源等方式扩增学位,优化学位资源供给,同时,科学调配师资,确保秋季学期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二)进一步优化招生入学流程
4.优化信息共享机制。规范报名入学所需证明事项,原则上,除家庭情况、居住情况、从业情况、房产类型外,不得额外增加其他入学证明材料。杜绝“无谓证明”“循环证明”“奇葩证明”等。
5.优化信息采集管理。规范信息采集,加强学生及家长信息保护,严格按照学籍信息采集表内容采集信息,防止通过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防止学校通过开放日随意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6.优化报名平台建设。认真落实《山东省深化数据赋能高效办成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招生入学所需居民政务数据信息共享应用力度,深化推动报名信息的自动采集、自动校验。招生平台仍接入“爱山东”政务服务移动端,统一用户管理和身份认证,做好信息安全维护工作。
(三)维护各类群体入学权益
7.做好特殊群体优待工作。对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优待对象,严格落实有关政策要求。
8.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享受平等适宜的义务教育,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逐步减少延缓入学和送教上门比例。
9.保障随迁子女入学。继续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保障范围,与乳山本地人员子女同等对待,不得额外增设门槛。
10.常态化落实控辍保学要求。对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厌学儿童等重点群体,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推进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常态清零”。落实教育资助政策,不让任何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11.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12.严格责任追究。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和个人,依据《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三、工作步骤
(一)开展问题排查梳理(2024年5月10日前)。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专项行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全面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排查和招生行为过程自查,形成排查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工作台账。
(二)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4年5月10日前)。制定县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
(三)公开招生方案(2024年7月底前)。完善我市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明确招生所需条件、报名方式、工作流程、报名时限、咨询渠道等。
(四)组织招生入学报名(2024年7月至8月)。适时开通线上、线下报名渠道,受理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并做好招生区域划分及学生招录工作。
(五)总结专项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9月底前)。对招生政策完善情况、排查问题整治情况、招生流程优化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控辍保学工作情况等进行全面总结,推动规范管理常态化、制度化。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教体局建立由局负责同志领导、基础教育科牵头、各科室(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分工,加强工作部署、统筹指导和督促检查,扎实推动专项行动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强化信息公开。市教体局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区校两级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等,及时受理群众咨询建议,处理举报投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宣传引导。市教体局和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坚持舆论导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乳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