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鲁人社〔2022〕47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威人社字〔2022〕11号)《进一步推进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威字号〔2023〕20号)等文件规定,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第4个月其用人单位可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继续享受就业见习补贴至见习协议规定的就业见习补贴期满。经审核,现将2024年度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拟发放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9日-8月2日
监督电话:0631-665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