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乳山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垃圾场环境改造修复工程—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应急填埋区)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乳山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垃圾场环境改造修复工程—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应急填埋区)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乳山市金岭开发区东南(位于乳山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内)
建设规模:飞灰应急填埋区设计库容为3万m³,用于临时填埋乳山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建设内容包括应急填埋区建设、防渗工程、渗沥液导排系统、填埋气体导排系统、围堤工程、雨水导排工程等,其余依托现有乳山市生活垃圾处理场。
现有乳山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的《乳山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2年5月16日通过了原乳山市环保局的验收,于2023年7月2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项目总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总容量200万立方米,设计日处理能力300吨,配套建设了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系统、渗滤液处理站等设施,主要填埋生活垃圾及乳山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少量飞灰。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乳山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波
联系电话:6622969
联系邮箱:rsszjjhwc@wh.shandong.cn
联系地址:乳山市洁卫巷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山东天弘质量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631-5322009
联系邮箱:sdthhbjc@163.com
联系地址:威海市环翠区四方路118-1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文后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
附件:公众意见表
乳山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2日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乳山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垃圾场环境改造修复工程—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应急填埋区)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经常居住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单位名称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地 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