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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文旅企业:
现将《乳山市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乳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乳山市文物局)
2024年9月10日
乳山市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安排,持续巩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顽瘴痼疾”整治攻坚年阶段性成果,全方位排查整治文化旅游领域安全生产隐患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自即日起,在全市文化旅旅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安全生产“八抓二十条”创新举措,动员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和各文旅企业迅速行动起来,突出抓好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严格执法检查,强化责任落实,确保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推动全市文旅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治理。重点整治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单位,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剧本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等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不到位,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未配备齐全或未按期检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畅通,燃气设备设施配备操作不规范;玻璃栈道、玻璃滑道、魔毯等大型游乐设备设施未在检验有效期内运行、日常检查走形式、未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大型活动不履行审批备案制度,未研究制订专项应急预案等问题。
(二)配合做好各项攻坚整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有限空间作业、外包施工作业、燃气安全、电动自行车安全、动火作业安全、畅通生命通道、老旧厂房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文旅企事业单位要严防违规操作,强化风险防控。
三、工作安排
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动员阶段(2024年9月13日前)
各相关科室、单位要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分析研判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顽瘴痼疾”,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安排,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4年9月14日至11月15日)
1.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坚持日常督导与集中督导相结合,聚焦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重点任务,突出“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强化部门联动,开展集中攻坚,有力破解难点、堵点,推动解决重点问题,确保安全稳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项制定整改方案,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严格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止事故发生。要严格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狠抓一批违法违规典型,并在主流媒体曝光,对发现的隐患,坚决采取处置措施,保证处罚到位、整改到位。
2.各相关科室、单位要结合实际,完善细化督查内容,组织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和熟悉安全生产业务人员,成立督导检查组,下沉式开展督导检查,通过座谈交流、四不两直、实地走访等方式,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有针对性地强化安全防范工作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
各相关科室、单位要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围绕各级督导检查和本行业领域督导检查的问题隐患进行“回头看”,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牢抓实,坚持从最坏处着想、向最好处努力,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到位,坚决杜绝思想麻痹和走过场现象。要按照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形成安全生产工作合力。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抓,带头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
(二)严格执法检查。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对照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聚焦生产安全事故高发、易发、多发的监管环节,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对任何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真正做到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以强有力的执法监察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全市文旅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提供执法保障。要加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和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定期在主流媒体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典型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三)广泛宣传引导。各相关科室、单位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优势,对行动中采取的创新做法、有力举措,要及时做好总结推广,对发生的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警示曝光。要积极推行和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相关科室、单位要明确专人做好信息上报,请于每周三下午3时前及时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