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10830043670290/2024-02286 文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乳山市夏村镇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24-09-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截止日期:
夏村镇官庄村于红军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 发布日期: 09:24:21
  • 文章来源:乳山市夏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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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红军因保管不善,将房产证0510-1-451005号、0510-1-451006号遗失,土地面积164.7平方米、136.4平方米,坐落于夏村镇官庄村,用途为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房产证0510-1-451005号、0510-1-451006号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于红军

2024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