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商务厅发布的《关于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鲁农机字〔2020〕7号)文件要求,对照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和实地资质审核,拟确定乳山市缘溶报废机动车回收有限公司为乳山市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乳山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10日。
联系电话:0631-6698851
乳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