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服务指南
  • 发布日期:2025-01-13 16:01:35
  • 文章来源:乳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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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

审批部门

乳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业务类型

即办

办理条件

1.已经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依法应当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已经完成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纳(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的)

8.定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方案。

申请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申请书(附件1)1份;

2.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划拨类),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类)1份;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份;

4.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书和施工合同1份;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含人防、消防等)1份;

6.办理建设工程施工综合许可承诺书(附件2)1份;

7.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的需提供)1份。

8.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方案1份。

 

 

批准流程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天     承诺时限:即来即办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631-6660311    投诉电话:0631-6660308

 

 

 

 

 

申报材料审查要点


材料名称

(★可容缺材料)

份数

形式

(核对原件)

材料来源

渠道

审查要点

1

建筑工程施工综合许可证申请表

1

原件及原件

电子扫描件件

山东政务服务网下载,企业填报

1.原件字迹清楚、内容全面(手写或机打,工程总承包企业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没有的可不填,对应负责人也为空);

2.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

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

用权),或国有土地使用权

划拨决定书(划拨类),或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出让类)

1

纸质复印件(加盖

单位公章)及原件

电子扫描件

自然资源局

(土地证或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缴款单)

1.复印件清晰可辨;

2.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小图部分也复印)。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1

纸质复印件(加盖

单位公章)及原件

电子扫描件

行政审批局投资建设科

1.复印件清晰可辨;

2.证件在有效期内;

3.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

(施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书

1

纸质原件及原件

电子扫描件

政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施工合同

1

纸质复印件(加盖

单位公章)及原件

电子扫描件

申请单位提供

1.原件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工程名称、计划开竣工时间、造价、签订日期、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质量保修书等都不能为空),内容合法有效;

2.(第一部分、质量保修书部分)双方法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公章。

5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

书(含人防、消防等)

1

纸质复印件(加盖

单位公章)及原件

电子扫描件

行政审批局投资建设科

1.复印件清晰可辨;

2.明细部分也要复印。

6

办理建设工程施工综合许

可承诺书

1

纸质原件及原件

电子扫描件

建设单位

1.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资金额度满足要求。

7

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1

纸质复印件(加盖

单位公章)及原件

电子扫描件

税务局

1.复印件清晰可辨;

2.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8

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方案

1

纸质复印件(加盖

单位公章)及原件

电子扫描件

建设单位

1.复印件清晰可辨;

2.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