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审批部门 | 乳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业务类型 | 承诺件 | ||
办理条件 | 1.出让土地:已取得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土地:已取得《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2.已取得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3.涉及专营类项目已取得相关批复文件,涉及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已取得安评报告批复文件等; 4.符合相应集约节约用地标准及建设规模控制标准,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5.无直接利害关系人或征询利害关系人意见无异议;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申请材料 | 1.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留存复印件)1份; 2.用地红线图(留存原件)1份; 3.政府用地批准文件(同意出让或划拨批复);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土地需提供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5.国土部门出具该地块的宗地勘测定界图(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6.乳山市建设用地申报表(附件1,手填或微机填写)1份; 7.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一张表单(微机填写)1份。 | ||
批准流程 | 受理-技术审查-审查-办结 | ||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依法进行规划批前公告、听证、论证、批后公布的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不收费 | ||
咨询电话 | 咨询电话:0631-6660311 投诉电话:0631-6660308 |
申报材料审查要点
序号 | 材料名称 (★可容缺材料) | 份数 | 形式 (核对原件) | 材料来源渠道 | 审查要点 |
1 | 乳山市建设用地申报表 | 1 | 纸质原件 | 山东政务服务网下载或窗口领取 | 1.原件字迹清楚; 2.符合填表说明要求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2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 1 | 纸质原件(验证后带回), 留存A4纸质复印件 | 行政审批服务局 | 1.复印件清晰可辨; 2.有主管部门签发的公章,并在有效期内; 3.携带原件以供核对,划拨土地使用。 |
3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1 | 纸质原件(验证后带回), 留存A4纸质复印件 | 自然资源局 | 1.复印件清晰可辨; 2.有主管部门签发的公章; 3.携带原件以供核对,出让土地使用。 |
4 |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 1 | 纸质原件(验证后带回), 留存A4纸质复印件 | 行政审批服务局 | 1.复印件清晰可辨; 2.携带原件以供核对, 按照立项方式分为:批准文件、核准意见、登记备案证明。 |
5 | 用地红线图 | 1 | 纸质原件 | 自然资源局 | 1.原件字迹清楚; 2.有主管部门签发的公章,并在有效期内。 |
6 | 政府用地批准文件 | 1 | 纸质原件(验证后带回), 留存A4纸质复印件 | 乳山市人民政府 | 1.复印件清晰可辨; 2.有主管部门签发的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