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静芳因保管不善,将海之缘花苑小区-95-1-1101,乳国用(2007)第1824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9㎡。使用权期限至2071-08-28止)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高静芳
2025-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