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乳组托任字〔2025〕7 号
孙旭涛同志挂职任乳山市城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根据乳委〔2025〕42号
李傲同志任乳山市城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不再担任乳山市大孤山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宋健同志任乳山市城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不再担任乳山市滨海新区(银滩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永辉同志任乳山市城区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副书记;
李杰同志任乳山市城区街道党工委委员(列于军同志之前)、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书记,不再担任乳山市乳山口镇党委委员职务;
王文阳、于滋玉同志任乳山市城区街道党工委委员;
官铭飞同志任乳山市徐家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赵超同志任乳山市冯家镇党委委员、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不再担任乳山市城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职务;
赵晓艳同志任乳山市午极镇党委政法委员、副书记,不再担任乳山市城区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马传栋同志不再担任乳山市城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职务;
董建波同志不再担任乳山市城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职务;
于晓同志不再担任乳山市城区街道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根据乳委〔2025〕43号
宋健、于晓、王丽同志任乳山市城区街道二级主任科员。
根据乳组托任字〔2025〕9 号
李永辉同志任乳山市城区街道三级主任科员;
姜沙沙同志任乳山市城区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心八级职员。
根据乳政任〔2025〕7 号
李傲为乳山市城区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文阳为乳山市城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马岩霞为乳山市城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于滋玉的乳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马传栋的乳山市城区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赵晓艳的乳山市城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宫铭飞的乳山市城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根据乳组托任字〔2025〕8 号
胡雅婷同志任乳山市城区街道办事处平安法治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马岩霞同志不再担任乳山市城区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丁赟同志不再担任乳山市城区街道办事处平安法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根据乳人发〔2025〕16 号
于晓为乳山市城区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于爱国的乳山市城区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根据政〔2025〕10 号
于滋玉为城区街道武装部部长。
根据乳组托任字〔2025〕18 号
姜秋叶同志不再担任乳山市城区街道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姜志兴同志不再担任乳山市城区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心 八级职员职级。
根据乳委〔2025〕84号
王平同志任乳山市城区街道一级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