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当事人 | 主要违 法事实 | 适用法律 法规 | 处罚 意见 | |
| 1 | 乳山市冯家镇红波百货批发超市(经营者:冯京波)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乳山市冯家镇红波百货批发超市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鸢腾”染发膏(葡萄紫)1盒; 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
| 2 | 乳山市三味亭韩国料理店(经营者:李美容)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案 | 乳山市三味亭韩国料理店 | 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 罚款贰仟元整(¥2000.00) |
| 3 | 乳山市冯家镇银德百货批发超市(经营者:王文德)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乳山市冯家镇银德百货批发超市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1.没收违法所得贰元(¥2.00); 2.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
| 4 | 乳山市冯家镇银德百货批发超市(经营者:王文德)超范围经营超过有效期的第一类医疗器械案 | 乳山市冯家镇银德百货批发超市 | 超范围经营超过有效期的第一类医疗器械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
| 5 | 乳山市冯家镇伟华糖酒百货批发部(经营者:姜伟华)未备案经营失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 乳山市冯家镇伟华糖酒百货批发部 | 超范围经营超过有效期的第一类医疗器械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
| 6 | 乳山市腾燕果蔬店(经营者:王腾飞)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乳山市腾燕果蔬店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肆元(¥4.00); 3.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
| 7 | 乳山市孙东晓口腔诊所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 乳山市孙东晓口腔诊所 | 使用过期医疗器械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聚羧酸锌水门汀1瓶(剩余5g); 2.罚款2000元。 |
| 8 | 刘海燕涉嫌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刘海燕 |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贰佰玖拾伍元贰角(¥295.20); 3.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